证券代码:688313 证券简称:仕佳光子 公告编号:2022-069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监高持股情况如下:
公司董事、中国科学院专家顾问安俊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5,4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8%;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吴远大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5,5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2%;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吕克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978,10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3%;公司董事张志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718,90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6%;公司董事丁建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07,03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8%;公司监事会主席侯作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4%;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核心技术人员雷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54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2%;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赵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7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6%。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个人资金需求,安俊明先生、吴远大先生、吕克进先生、张志奇先生、丁建华先生、侯作为先生、雷杰先生、赵鹏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具体情况如下:
安俊明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1,3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例为 0.294%;吴远大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1,395,0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为 0.304%;吕克进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494,526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108%;张志奇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179,72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39%;丁建华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201,7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44%;侯作为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数量
不超过 27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59%;雷杰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
数量不超过 13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29%;赵鹏先生计划减持公司
股份数量不超过 67,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15%。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
东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安俊明先生、吴远大先生、吕克进先生、张志奇先生、丁建
华先生、侯作为先生、雷杰先生、赵鹏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
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安俊明 董事、监事、高 IPO 前取得:5,400,000 股
级管理人员 5,400,000 1.18%
吴远大 董事、监事、高 IPO 前取得:5,580,000 股
级管理人员 5,580,000 1.22%
吕克进 董事、监事、高 IPO 前取得:1,978,104 股
级管理人员 1,978,104 0.43%
董事、监事、高 IPO 前取得:718,105 股
张志奇 级管理人员 718,905 0.16%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800 股
丁建华 董事、监事、高 IPO 前取得:807,039 股
级管理人员 807,039 0.18%
侯作为 董事、监事、高 IPO 前取得:1,080,000 股
级管理人员 1,080,000 0.24%
雷杰 董事、监事、高 IPO 前取得:540,000 股
级管理人员 540,000 0.12%
赵鹏 董事、监事、高 IPO 前取得:270,000 股
级管理人员 270,000 0.06%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 计划减 竞价交易减 减持合理 拟减持股 拟减持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数量(股) 持比例 持期间 价格区间 份来源 原因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
安俊明 不超过: 超过:1,350,000 股 2022/12/15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自身资
1,350,000 0.294% 大宗交易减持,不 ~2023/6/14 格 得 金需求
股 超过:1,350,000 股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
吴远大 不超过: 超过:1,395,000 股 2022/12/15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自身资
1,395,000 0.304% 大宗交易减持,不 ~2023/6/14 格 得 金需求
股 超过:1,395,000 股
竞价交易减持,不
吕克进 不超过: 不超过: 超过:494,526 股 2022/12/15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自身资
494,526 股 0.108% 大宗交易减持,不 ~2023/6/14 格 得 金需求
超过:494,526 股
竞价交易减持,不
张志奇 不超过: 不超过: 超过:179,726 股 2022/12/15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自身资
179,726 股 0.039% 大宗交易减持,不 ~2023/6/14 格 得 金需求
超过:179,726 股
竞价交易减持,不
丁建华 不超过: 不超过: 超过:201,760 股 2022/12/15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自身资
201,760 股 0.044% 大宗交易减持,不 ~2023/6/14 格 得 金需求
超过:201,760 股
竞价交易减持,不
侯作为 不超过: 不超过: 超过:270,000 股 2022/12/15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自身资
270,000 股 0.059% 大宗交易减持,不 ~2023/6/14 格 得 金需求
超过:270,000 股
竞价交易减持,不
雷杰 不超过: 不超过: 超过:135,000 股 2022/12/15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自身资
135,000 股 0.029% 大宗交易减持,不 ~2023/6/14 格 得 金需求
竞价交易减持,不
赵鹏 不超过: 不超过: 超过:67,500 股 2022/12/15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自身资
67,500 股 0.015% 大宗交易减持,不 ~2023/6/14 格 得 金需求
超过:67,500 股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
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安俊明、吴远大、吕克进、张志奇、丁建华承
诺:
(1)本人在任职期间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
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公司
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任期届满
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
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如公司上市时尚未盈利的,在公司实现盈利前,本人自公司上市之日
起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得减持首发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本人在前
述期间内离职的,继续遵守前述锁定期限。
(3)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因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除权、除息的,则须按照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均低于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