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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科立: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6-13

德科立: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205          证券简称:德科立          公告编号:2023-024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3 年 6 月 12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3
年 6 月 9 日通过书面及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7 名,实
际参加董事 7 名,会议由董事长桂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方案中的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进行了调整,调整内容如下:

    调整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2,000.00 万元(含本数),符合科创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规定。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德科立海外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9,507.80        22,000.00

                  合计                            29,507.80        22,000.00

  注:募集资金总额系已扣除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后的金额。

  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调整后: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9,179.73 万元(含本数),符合科创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规定。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德科立海外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9,507.80          29,179.73

                  合计                          29,507.80          29,179.73

  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方案中的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进行了调整,更新了《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更新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更新了《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更新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公司更新了《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更新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要求,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更新了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更新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更新了《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修订稿)》。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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