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81 证券简称:兴图新科 公告编号:2021-010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
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
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0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840,253.36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41,539,157.30 元,加年初未分配
利润 155,532,215.57 元,扣除 2020 年度提取盈余公积 4,153,915.73 元和分配
股利 18,400,000.00 元,2020 年当年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174,517,457.14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目前总体经营情况及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公司拟以实施 2020 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 1,472
万元(含税),占公司 2020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44.82%;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
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根据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以及考虑公司 2021 年度经营规划,本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决策程序合法、规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