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33 证券简称:沪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4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相
关规定,本公司将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前次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93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01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3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12,530,000.0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42,900,943.4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69,629,056.60 元。上
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8 月 12 日全部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 ZB11578 号)。
2、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为 0.00 元,
且该账户已于 2020 年 12 月 26 日完成注销。
(二)2022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1、前次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5,776,081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9.6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02,999,991.65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1,058,571.96 元(不含税)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91,941,419.69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6 月 29 日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2 年 7 月 1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 ZB11346 号《验资报告》。
2、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期末余额 储存方式
昆山沪光汽车电 昆山农村商业银行
器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南港 2010020085368 2022 年已销户
支行
昆山沪光汽车电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3250606500130 31.02 活期
器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苏州甪直支行 00858308
昆山泽轩汽车电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3250606500130 3.05 活期
器有限公司 公司苏州甪直支行 00859379
合计 34.07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70,300.00
减:承销佣金及其他发行费用 1,105.86
募集资金净额 69,194.14
加: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 46.50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注1) 9,292.68
减: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金额(注2) 39,913.89
减: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20,000.00
尚未使用的募集专户余额 34.07
注1:详见“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相关内容。
注 2: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金额包括昆山泽轩汽车电器有限公司汽车线束部件生产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请详见附表 1-1 和附表 1-2。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9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了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新增沪光股份作为募投项目“昆山泽轩汽车电器有限公司汽车线束部件生产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募投项目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化,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此发表同意的意见。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4,000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关于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 ZB11604号);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9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92,926,778.73 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B11370 号);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四)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9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 3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期满前将及时、足额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此发表同意的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4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以不超过 2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期满前将及时、足额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此发表同意的意见。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2-1 和附表 2-2。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投资项目中新建自用全自动仓库项目,不能直接产生效益,无法单独核算其产生的效益情况。新建自用全自动仓库项目将进一步提高仓库管理水平,推高公司的智能管理水平,加快公司线束制造转型升级进程,有利于公司推进智能化生产进程,提高公司的产品优势和市场竞争力。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系为公司经营活动提供可靠的现金流,为公司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止,公司 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包含“整车线束智能生产项目”和“新建自用全自动仓库”,其中“整车线束智
能生产项目”于 2021 年 5 月开始陆续投产使用,2021 年 7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整车线束智能生产项目累计实现收益 5,262.21 万元
(注:2024 年 1-3 月实现收益未经审计),承诺累计收益为项目达产后年平均净利润 15,466.89 万元,差异原因系下游汽车行业影响及原材料、人工等成本上升,导致实现收益未达到承诺收益。其他项目产生效益详见“附表 2-1《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止,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项目产生效益详见“附表 2-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昆山泽轩汽车电器有限公司汽车线束部件生产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项目的议案》同意“昆山泽轩汽车电器有限公司汽车线束部件生产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剩余待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保金 6,581.56 万元将继续在原有募集资金专户中管理并使用,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3,450.06 万元(含银行利息收入)转入沪光股份上海技术研发中心项目账户(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此发表同意的意见。
五、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报告于 2024 年 5 月 30 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六、 备查文件
1、《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