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33 证券简称:沪光股份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二年七月
目 录
目 录...... 2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 3
释 义...... 4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5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5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6
三、本次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 10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 15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对比...... 16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 16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 17第三节 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
论意见...... 20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21
第五节 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 22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26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成三荣 金成成 成 磊
王建根 沈 勇 程小芯
潘 俊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沪光股份/发行人/上市公 指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司/公司
普通股/股票 指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每股票面价值为人民币 1 元的沪
光股份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发 指 指沪光股份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
行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行为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 指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
况报告书》
股东大会 指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交易日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发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非公开发行实施细则》 指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公司章程》 指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建投证券
发行人律师/律师 指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验资机构/立信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注 1:本发行情况报告书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均保留 2 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
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注 2:如无特殊说明,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的财务数据与财务指标为合并报表数据。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履行了以下内部决策程序:
1、发行人在 2021 年 9 月 13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2、发行人在 2021 年 9 月 29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1、2022 年 1 月 4 日,发行人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
委员会审核通过。
2、2022 年 1 月 17 日,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核准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0 号),核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20,300,000 股新股。
(三)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2022 年 7 月 1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
字[2022]第 ZB11347 号”《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资金验资报告》,确
认截至 2022 年 6 月 28 日,主承销商实际收到发行人本次发行认购资金总额
702,999,991.65 元。
2022 年 7 月 1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
字[2022]第 ZB11346 号”《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确认截
至 2022 年 6 月 29 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02,999,991.65 元,扣除
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1,058,571.96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691,941,419.69 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35,776,081 元,记入资本公积人民币656,165,338.69 元,各投资者全部以货币出资。
(四)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数量
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35,776,081 股,符合发行人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0 号)中本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20,300,000 股新股的要求。
(三)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2 年 6 月 21 日。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不低于 16.63 元/股。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按照价格优先、金额优先和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认购对象并进行配售。发行人及主承销商以全部有效申购的投资者的报价为依据,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9.65 元/股,最终的发行价格与发行底价、发行期首日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的比率分别为 118.16%、94.56%。
(四)募集资金总额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02,999,991.65 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人民币 9,948,113.09 元(不含税,下同),扣除会计师费用人民币 196,132.08 元,扣除律师费用人民币 707,547.17 元,扣除证券登记费 33,751.02 元,扣除印花税
173,028.61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91,941,419.69 元。
(五)发行对象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关于确定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及获配股数的原则,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19.65 元/股,发行股份数量 35,776,081 股,募集资金总额 702,999,991.65 元。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7 家,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最终配售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锁定期(月) 获配股数(股) 认购金额(元)
1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 个月 11,145,038 218,999,996.70
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 个月 8,371,501 164,499,994.65
3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 个月 6,254,455 122,900,040.75
4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 个月 5,246,819 103,099,993.35
5 JP Morgan Chase Bank, 6 个月 2,417,302 47,499,984.30
National Association
6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6 个月 1,272,264 24,999,987.60
7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 个月 1,068,702 20,999,994.30
合计 - 35,776,081 702,999,991.65
(六)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上述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 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有关规定执行。发行对象所取得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七)发行股份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份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八)申购报价及股份配售的情况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2022 年 6 月 8 日,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昆山沪光汽车
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自《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和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对象名单报备中国证监会后至申购报价前,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共收到 4 名新增投资者表达的认购意向,在审慎核查后将其加入到发送认购邀请书名单中,并向其补充发送认购邀请文件。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投资者名称
1 国泰君安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
2 北京首钢基金有限公司
3 河南安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 重庆小康汽车控股有限公司
发行人及主承销商于申购报价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