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83 证券简称:确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2
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授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权益授予日:2021 年 7 月 1 日
股权激励权益授予数量:356.99 万股
股权激励权益授予价格:8.70 元/股
一、权益授予情况
(一)本次权益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和《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向全体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就本次激励计划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并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内部对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监事会经核查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3、2021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于之后披露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 年 7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如适用)。
1、经核查,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经审查,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认为公司层面和激励对象层面均满足上述条件,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三)权益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1 年 7 月 1 日
2、授予数量:356.99 万股
3、授予人数:81 人
4、授予价格:8.70 元/股
5、股票来源:向授予对象定向发行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权益数量占
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 20%
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 35%
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 45%
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注:以上解除限售安排须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及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详情请见《激励计划》)。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列表说明本次权益授予具体对象的姓名、职务、授予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总量的比例、占授予时总股本的比例。
姓名 职务 授予数量 占股权激励计划 占授予时总股
(万股) 总量的比例 本的比例
黄伟源 高管 20.00 5.60% 0.05%
其他激励对象 核心人员 336.99 94.40% 0.81%
总计 356.99 100.00% 0.86%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81 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权益授予条件已成就。
同意以 2021 年 7 月 1 日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共计向全部 81
名激励对象授予 356.99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8.70 元/股。
三、独立董事意见
1、《激励计划》中规定的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满足。
2、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和条件,其作为《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本次授予方案的拟定及审议程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5、董事会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7 月 1 日,该授予日符合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关于授予日的规定。
6、公司不存在为激励对象通过本激励计划购买标的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情形。
同意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7 月 1 日,向 81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
性股票 356.99 万股,授予价格为人民币 8.70 元/股。
四、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 6 个月卖
出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经核查,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6 个月内不存在卖出公司股票的情形。
五、权益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解除限售安排的比例摊销。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本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21年7月1日,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授予的限制性股 需摊销的总 2021 年(万 2022 年(万 2023 年(万 2024 年(万
票数量(万股) 费用(万元) 元) 元) 元) 元)
356.99 2,723.83 716.97 1,156.88 646.26 203.73
注: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权益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调整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等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公司本次授予合法、有效。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尚需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股票授予登记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5、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并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