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4-038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年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3〕193 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 2023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33 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向 16名特定投资者发行 69,958,501 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05 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4,299.99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054.51 万元(不含税)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2,245.49 万元,已于 2020年 11 月 11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2020〕3-112 号”《验资报告》验证。
2、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9 月 15 日核发的《关于核准博敏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34 号),公司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向 13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 127,011,007 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发行价格为 11.81 元/股。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0,00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7,348.60 万元。上
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3 月 27 日全部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出具的“天健验〔2023〕3-11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3 年使用金额 理财产
募集资金 累计利息收 以前年 直接投入 置换募 暂时 品本金
项目 净额 入扣除手续 度已使 承诺投资 投项目 补充 未到期 期末余额
费净额[1] 用金额 项目 先期投 流动 金额
入金额 资金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82,245.49 881.96 82,867.42 260.04 0 0 0 0
注:[1]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包括 2020 年至 2023 年数据。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83,127.45 万元,其中 2023
年使用募集资金 260.04 万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2020 年非公开募集资金已全部
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均已完成注销。
2、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3 年使用金额
募集资金专 累计利息收 支付发行 直接投入 置换募投 暂时 理财产品
项目 项账户到账 入扣除手续 费用[3] 承诺投资 项目先期 补充 本金未到 期末余额
金额[2] 费净额 项目 投入金额 流动 期金额
资金
2022 年度向特定 147,830.19 767.54 481.59 76,007.55 4,264.61 0 63,000.00 4,843.98
对象发行股票
注:(1)[2]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到账金额为募集资金总额 150,000.00 万元坐扣承销和剩余
保荐费用 2,169.81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金额;
(2)[3]支付发行费用包括 2023 年使用募集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342.78 万元和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 138.81 万元;
(3)若上述两个表格合计数与各项分部数之和存在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的。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 76,007.55
万元,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金额 4,264.61 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
67,843.98 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累计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净额),其中存放于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为 4,843.98 万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在存续期的理财产品本金金额为 63,000.00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监督,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1、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0 年 11 月 12 日、11 月 13 日,公司同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华创证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梅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江苏博敏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博敏”)同华创证券分别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 11 月 23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江苏博敏同华创证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城区支行签订了《三方监
管协议》;2020 年 12 月 9 日,公司同华创证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福田支行、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鉴于上述银行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均已办理了销户手续。
2、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同保荐人华创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梅州市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城区支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0
万元,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完毕。
2、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
余额为 4,843.98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当前账户余额 备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44050172713600000540 68,013.31 包含活期及定
司梅州扶贵支行 期存单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 693876932952 3,023,291.03 活期
州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44193101040027172 45,272,234.62 包含活期及定
司梅州城区支行 期存单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44193101040027164 76,226.03 活期
司梅州城区支行
合计 - 48,439,764.99 -
三、2023 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 2023 年使用募集资金 260.04 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1 2020 年度非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