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19 证券简称:金徽酒 公告编号:临 2022-038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
《股份转让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徽酒”“公司”)控股股东上海豫园
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园股份”)及其一致行动人海南豫珠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豫珠”)与甘肃亚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特集团”或“甘肃亚特”)及其一致行动人陇南科立特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陇南科立特”)分别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海南豫珠向亚特集团转让其持有的金徽酒 8%股份、豫园股份向陇南科立特转让其持
有的金徽酒 5%股份,转让价格均为截至 2022 年 8 月 31 日前 30 个交易日的交易
均价人民币 29.38 元/股,豫园股份、海南豫珠合计转让公司股份 65,943,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豫园股份及其一致行动人海南豫珠合计持有公司股
份 192,758,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8%,亚特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68,820,687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13.57%。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亚特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陇南科立特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34,764,48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57%;豫园股份持有公司股份 126,814,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由豫园股份变更为亚特集团。
为巩固亚特集团的控股权,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 6 个月内,豫园股份将
继续减持其持有的公司 5%以上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股份转让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的情形。
重要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豫园股份、海南豫珠、亚特集团、陇南科立特就股份转让事项均已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尚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上述事项最终能否实施完成及实施完成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亚特集团持有公司 68,820,687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为 13.57%。亚特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 64,330,000 股,占其持有
公司股份总数的 93.47%;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亚特集团的资产负债率为
70.25%,本次受让海南豫珠持有金徽酒 8%股份的总价款为 1,192,263,904 元,支付转让价款存在不确定性。亚特集团承诺,在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将采取积极措施降低质押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质押率将不超过 80%。若未来出现严重影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偿债能力的事项,或未来公司股价受宏观经济、经营业绩及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公司股价可能触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质押股份的平仓线,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质押股份全部被强制平仓,使公司可能面临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股份转让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情况概述
2022 年 9 月 2 日,豫园股份及其一致行动人海南豫珠与亚特集团及其一致
行动人陇南科立特分别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豫园股份、海南豫珠将其合计持有的金徽酒股份 65,943,800 股(占金徽酒总股本的 13%)转让给亚特集团、陇南
科立特,标的股份转让总价款 1,937,428,844 元,对应转让价格为截至 2022 年 8
月 31 日前 30 个交易日的交易均价人民币 29.38 元/股。其中豫园股份向陇南科立
特转让 25,363,000 股,占金徽酒总股本的 5%;海南豫珠向亚特集团转让40,580,800 股,占金徽酒总股本的 8%。
本次权益变动为豫园股份及其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本次股份转让前后相关主体在公司拥有权益的变化情况
本次股份转让前后,相关主体在公司持有股份比例的变动情况如下所示: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转让方
豫园股份 152,177,900 30.00% 126,814,900 25.00%
海南豫珠 40,580,800 8.00% - -
小计 192,758,700 38.00% 126,814,900 25.00%
受让方
亚特集团 68,820,687 13.57% 109,401,487 21.57%
陇南科立特 - - 25,363,000 5.00%
小计 68,820,687 13.57% 134,764,487 26.57%
(三)本次股份转让前后相关主体在公司拥有权益的变化情况
本次股份转让前,豫园股份及其一致行动人海南豫珠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92,758,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8%,是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转让后,豫园股份持有公司股份 126,814,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不再作为公司控股股东。
本次股份转让前,亚特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68,820,68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57%;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亚特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陇南科立特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34,764,48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57%,亚特集团成为公司控股股东。
二、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1.豫园股份
公司名称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132200223M
法定代表人 黄震
注册资本 389,038.2974 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营业期限 1987年 11月 25 日至无固定期限
住所 上海市文昌路 19 号
金银饰品、铂金饰品、钻石饰品、珠宝玉器、工艺美术品、百货、五
金交电、化工原料及产品(除专项规定)、金属材料、建筑装潢材料、
家具的批发和零售,餐饮企业管理(不含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管理,
投资与资产管理,社会经济咨询,大型活动组织服务,会展服务,房
经营范围 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
电信、金融业务),食堂(不含熟食卤味),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
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
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转口贸易和对销贸易,
托运业务,生产金银饰品、铂金饰品、钻石饰品(限分支机构经营)。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上海复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26.31%,浙
江复星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 9.39%,上海复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
股 6.37%,上海复川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4.89%,上海黄房实业总公司
主要股东 持股 4.22%,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3.63%,SPREAD
GRAND LIMITED 持股 3.39%,上海艺中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3.11%,
上海豫园(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2.46%,重庆润江置业有限公司持股
2.29%,其他社会股东持股 33.94%。
2.海南豫珠
公司名称 海南豫珠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60100MA5THKM85D
法定代表人 石琨
注册资本 1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期限 2020 年 4 月 9 日至无固定期限
住所 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吉阳迎宾路 165 号中铁置业广场 15 层 10 号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办公服务;日用品零售;企业形象策划;广告
经营范围 设计、制作、代理;市场调查;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
服务);集贸市场管理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
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东 海南豫琼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100%
3.股权结构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豫园股份、海南豫珠为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均为郭广昌先生。其股权及控制关系如下:
4.权属状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豫园股份持有公司股份 152,177,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海南豫珠持有公司股份 40,580,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豫园股份、海南豫珠所持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权属完整、清晰,不存在抵押、
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亦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1.亚特集团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甘肃亚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212277623884943
法定代表人 郭宏
注册资本 50000.00 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期限 2004-08-16 至 无固定期限
住所 甘肃省陇南市徽县城关镇建新路
一般项目:矿山机械销售;以自由资金从事实业投资、项目投资、创
经营范围 业投资、股权投资;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 李明先生持股 98%,周军梅女士持股 2%
(2)股权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