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67 证券简称:中马传动 公告编号:2019-053
浙江中马传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权益登记日:2019 年 12 月 20 日。
权益登记数量:股票期权 745 万份,限制性股票 745 万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浙江中马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马传动”)现已完成了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2019 年 11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以 2019 年 11 月 21
日为授予日,向 80 名激励对象授予 750 万份股票期权,750 万股限制性股票。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7.48 元/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3.74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
效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在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由于一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因此公司本次实际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80 人变更
为 79 人,实际授予的股票期权由 750 万份变更为 745 万份,限制性股票由 750
万股变更为 745 万股。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实际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19 年 11 月 21 日
2、授予数量:745 万份股票期权,745 万股限制性股票
3、授予人数:79 人
4、授予价格/行权价格: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7.48 元/股,限制性股票授予
价格为 3.74 元/股
5、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1)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股票期权 占授予股票期权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姓名 职务 数量(万份) 总数的比例 的比例
刘青林 董事、总经理 65 8.67% 0.22%
张春生 董事、财务总监兼董秘 65 8.67% 0.22%
梁小瑞 副总经理 39 5.20% 0.13%
黄军辉 副总经理 39 5.20% 0.13%
齐子坤 副总经理 39 5.20% 0.13%
高奇 副总经理 25 3.33% 0.08%
核心骨干员工(73人) 473 63.49% 1.58%
合计 745 100.00% 2.49%
(2)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 占公司目前总股
数量(万股) 总数的比例 本的比例
刘青林 董事、总经理 65 8.67% 0.22%
张春生 董事、财务总监兼董秘 65 8.67% 0.22%
梁小瑞 副总经理 39 5.20% 0.13%
黄军辉 副总经理 39 5.20% 0.13%
齐子坤 副总经理 39 5.20% 0.13%
高奇 副总经理 25 3.33% 0.08%
核心骨干员工(73人) 473 63.49% 1.58%
合计 745 100.00% 2.49%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行权安排或解锁安排情况
1、有效期
股票期权有效期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
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限制性股票有效期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锁定期和行权安排或解锁安排情况
(1)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解除限 行权时间/解除限售时间 行权比例/解
售安排 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解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 40%
除限售期 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解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 30%
除限售期 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行权期/解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 30%
除限售期 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在行权期/解除限售期的3 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或解除限售条件。
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 以 2018年净利润为基数,2019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
第二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 以 2018年净利润为基数,2020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
第三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 以 2018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
注:上述“净利润”、“净利润增长率”指标计算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合并净利润,并以剔除本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据作为计算依据。
若股票期权行权期和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对应年度(上年度)业绩考核不合格,激励对象对应期间的股票期权份额和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可行权和解除限售,由公司注销和按授予价格回购后注销。
(3)事业部层面考核内容
事业部是指组织上与其他组织有明显的边界,且能够独立核算财务指标完成情况的经营组织。事业部的划分由公司决定。
事业部内的激励对象是指考核年度结束时在该事业部任职工作的激励对象。
事业部的业绩考核按照上述解除限售和行权期,按年度设定业绩考核目标。业绩考核内容、方法、目标由公司按年度决定
考核结果 实际业绩完成情况 解除限售和行权方式
达标 P≥90% 该事业部内激励对象对应期间的股票期权份额和限
制性股票数量可行权和解除限售
不达标 P<90% 该事业部内激励对象对应期间的股票期权份额和限
制性股票数量由公司注销和回购后注销。
注:“P”指各事业部当期实际业绩完成率,计算方法由公司决定。
只有在上一年度考核中完成业绩目标90%及以上的,该事业部激励对象对应期间股票期权份额和限制性股票数量可行权和解除限售;未完成业绩目标90%及以上的,公司将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该事业部内激励对象对应期间股票期权份额由公司注销,对应期间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后注销。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按照《考核管理办法》,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各年度,对所有激励对象进行考核,目前对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两档。
考核等级 考核评分 解除限售和行权方式
合格 80 分(含 80 分)以上 对应期间的股票期权份额和限制性股票
数量可行权和解除限售
不合格 80 分(不含 80 分)以下 对应期间的股票期权份额由公司注销限
制性股票数量由公司回购后注销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合格”,激励对象对应期间的股票期权份额和限制性股票数量可根据个人考核结果行权和解除限售。
在考核年度内,若激励对象考核等级出现“不合格”时,则取消该激励对象对应期间的股票期权行权资格和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资格,对应的股票期权份额由公司注销,对应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后注销;若激励对象连续两年考核等级为 “不合格”时,则取消该激励对象全部的股票期权行权资
格和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资格,对应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对应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后注销。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
[2019]428 号),截至 2019 年 11 月 28 日止,除一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放弃
认购 50,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外,贵公司实际已向 79 名限制性股票
激励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7,450,000 股,募集资金 27,863,000.00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人民币柒佰肆拾伍万元(¥7,450,000.00),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20,413,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