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28 证券简称:鸣志电器 公告编号:2023-007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2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增加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 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 2022 年 3 月 23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增
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2023年 3 月 10 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已将上述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归还募集资金的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相关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3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增加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 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
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1 月 14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的《关于增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03)。2023 年 3 月 10 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已将上述临时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7,6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归还募集资金的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相关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 12个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期,公司已累计归还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7,600 万元。至此,公司已将上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或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特此公告。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03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