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83 证券简称:晶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3-037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发行数量和价格
发行股票数量:44,062,929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票价格:9.90 元/股
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 44,062,929 股股份已于 2023 年 7 月 27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
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发行人董事会对本次发行的批准程序
2021 年 5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本次证券发行的相关议案。
2021 年 12 月 2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修订本次证券发行方案、预案的相关议案。
2022 年 7 月 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二次修订本次证券发行方案、预案的相关议案。
2、发行人股东大会对本次发行的批准、授权程序
2021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
发行相关议案。
2022 年 12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2023 年 3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的审核程序
2022 年 11 月 14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
2023 年 2 月 13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晶华
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7 号),核准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
(三)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 股)
3、股票面值:人民币 1.00 元
4、发行数量:44,062,929 股
5、发行价格:9.90 元/股。
6、募集资金总额:436,222,997.10 元
7、发行费用:12,264,335.45 元
8、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四)募集资金验资情况
2023 年 7 月 12 日,公司、主承销商向认购对象发出《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
2023 年 7 月 17 日,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衡验字
(2023)第 00092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23 年 7 月 17 日止,保荐人(联
席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收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效认购资金共计人民币 436,222,997.10 元。
2023 年 7 月 18 日,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扣除
保荐费和承销费后的上述认购款项的剩余款项划转至发行人指定募集资金专户。
2023 年 7 月 19 日,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衡验字
(2023)00093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23 年 7 月 18 日止,本次发行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6,222,997.1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2,264,335.45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23,958,661.65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44,062,929.00 元,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 379,895,732.65 元。投资者以货币出资。
(五)股份登记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44,062,929股股份已于2023年7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
(六)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本次发行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联席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发行价格、认购对象、限售期安排、募集资金总额、竞价、定价、配
售、缴款和验资过程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本次发行的组织过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要求。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竞价的情形。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也不存在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的情形。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发行人律师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认为:
“本次发行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规定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相关决议,符合中国证监会同意本次发行批复的要求;本次发行的结果公平、公正;本次发行过程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认购合同》等法律文件真实、合法、有效。”
二、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本次发行最终获配发行对象共计 14 名,发行股票数量为 44,062,929 股,募
集资金总额为 436,222,997.10 元。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及获配数量、获配金额情况如下:
序号 获配对象名称 获配数量(股) 获配金额(元) 锁定期
(月)
1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515,151 14,999,994.90 6
2 田万彪 1,262,626 12,499,997.40 6
3 UBSAG 1,919,191 18,999,990.90 6
4 陈蓓文 2,525,252 24,999,994.80 6
5 吴奇伟 1,262,626 12,499,997.40 6
6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828,282 57,699,991.80 6
7 上海乾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乾瀛价值 4,545,454 44,999,994.60 6
成长 10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8 上海乾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乾瀛价值 5,858,585 57,999,991.50 6
成长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瀛胜私募基金管理
9 有限公司-青岛沁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1,897,280 18,783,072.00 6
(有限合伙)
1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65,656 15,499,994.40 6
11 舒钰强 2,525,252 24,999,994.80 6
12 关志博 1,616,161 15,999,993.90 6
13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953,535 78,739,996.50 6
14 董华芳 3,787,878 37,499,992.20 6
合计 44,062,929 436,222,997.10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其限售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主板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二)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 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 层
法定代表人 刘军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 91110000717859226P
用代码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
经营范围 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
目的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 1,515,151 股
认购金额 14,999,994.90 元
限售期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
2、田万彪
田万彪先生,1970 年出生,中国籍,住所为安徽省合肥市******。
田万彪先生本次发行的认购数量为 1,262,626 股,认购金额为 12,499,997.40
元,自本次向特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