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再升科技”、“发行人”或“公司”)
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3]42号)、《证
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4]11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4]77号)(以下简称“《业
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4]77号)、《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备案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4]77号)、《证券投资基金
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
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本次发行在投资者资格、定
价方式、配售原则、回拨机制等方面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均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
所”)网下发行电子化申购平台(以下简称“申购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
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公布的《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办法》、
《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
重要提示
1、再升科技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7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
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1号文核准。本次
发行不进行老股转让,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鲁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发行
人股票简称为“再升科技”,股票代码为“603601”,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
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代码为“732601”。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
行”)和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
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齐鲁证券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
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齐鲁证券通过上交所申购
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
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网址为:https://120.204.69.22/ipo。请符合资格的
网下投资者通过上述网址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通过网下申购平
台报价、查询的时间为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期间每个交易日9:30 至15:00。关
于网下申购电子平台的相关操作办法请查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快
速导航—IPO 业务专栏中的《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办法》、
《网下IPO系统用户手册(申购交易员分册)》等相关规定。
本公告所称“网下投资者”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本公告所称“配售对象”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个人投资者账户、机构投资者账户
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
3、本次发行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数量不超过1,700万股。本次发行
前股东所持发行人股份在本次发行时不向投资者公开发售。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
本不超过6,800万股。
本次发行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02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0%,网上初
始发行数量为68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40%。
4、齐鲁证券已根据《管理办法》、《业务规范》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制定了
网下投资者的标准。具体标准及安排请见本公告“二、投资者参与网下询价的相
关安排”。
只有符合齐鲁证券及发行人确定的网下投资者标准要求的投资者方能参与
本次初步询价。不符合相关标准而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须自行承担一切由该行
为引发的后果。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中将其设定为无效,
并在《发行公告》中披露相关情况。
提请投资者注意,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初步询价及配售前对网下投资
者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并要求网下投资者提供承诺函和关联关系核
查表。如网下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
形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拒绝其参与初步询价及配售。
5、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时间为2015年1月8日(T-4日)至2015年1月9
日(T-3日)每日9:30~15:00,在上述时间内,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可自主
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自行确定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参与初步询价的,须
按照规定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统一申报,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6、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报价应当包含每股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
拟申购股数,且只能有一个报价,其中非个人投资者应当以机构为单位进行报价。
网下投资者为拟参与报价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报价记录后,应当一次性提交。网
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报价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报价记录为准。每个
配售对象每次只能提交一笔报价。
综合考虑本次网下初始发行数量及齐鲁证券对发行人的估值情况,保荐人
(主承销商)将网下投资者管理的每个配售对象最低拟申购数量设定为250万
股,拟申购数量最小变动单位设定为10万股,即网下投资者管理的每个配售对
象的拟申购数量超过250万股的部分必须是10万股的整数倍,且不得超过1,020
万股。
7、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
低进行排序并计算出每个价格上所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总量后,首先剔除拟申购
总量中报价最高部分的数量,剔除部分将不低于本次拟申购总量的10%。如被剔
除部分的最低价格所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总量大于拟剔除数量时,该档价格的申购
将按照拟申购数量由少至多依次剔除,如果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都相同的则按
照申报时间由晚至早的顺序依次剔除,直至满足剔除数量达到拟剔除数量。
8、在剔除最高部分报价之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考虑剩余报价
和拟申购数量、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
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有效报价投资者及有效申购数量。有效
报价投资者的数量不少于10家。具体安排详见本公告“五、有效报价投资者的
确认方式
9、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发行公告》中公布发行数量、发行
价格、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以及有效报价投资者的名单等信息。
10、本次网下申购的时间为2015年1月13日(T-1日)和2015年1月14
日(T日)的每日上午9:30 至下午15:00。《发行公告》中公布的全部有效报价
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在参与网下申购时,其申购价格为确定的发行价格,
申购数量须为:
(1)当某一配售对象的有效拟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申购阶段网下初始发行
数量时,其申购数量为投资者有效拟申购数量;
(2)当某一配售对象的有效拟申购数量大于申购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时,
其申购数量为申购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
有效报价投资者应按照确定的发行价格与申购数量的乘积缴纳申购款,未及
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
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11、每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凡参与初步询价的,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12、本次网上申购日为2015年1月14日(T日)。可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
者为:在2015年1月12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上
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符合《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
施办法》(2014年修订)所规定的投资者。网上申购的具体安排将于2015年1
月13日(T-1日)刊登的《发行公告》中披露。
13、本次发行网下和网上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
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