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511 公司简称:爱慕股份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爱慕股份 603511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卜才友 顾婷婷
电话 010-64390009 010-64390009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开发区利泽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开发区利泽
中园二区218、219号楼 中园二区218、219号楼
电子信箱 aimerzhengquan@aimer.com.cn aimerzhengquan@aimer.com.cn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末增减(%)
总资产 5,432,664,804.18 5,324,966,407.46 2.0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4,387,612,398.40 4,520,467,465.34 -2.94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 1,646,000,712.11 1,748,234,443.13 -5.8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4,647,274.78 192,130,017.60 -19.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125,047,287.28 174,872,863.90 -28.49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97,785,766.52 601,606,142.92 -50.5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36 4.20 减少0.84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9 0.48 -18.7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9 0.48 -18.75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12,433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比 持股 持有有限售 质押、标记或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例(%) 数量 条件的股份 冻结的股份数
数量 量
张荣明 境内自然人 40.02 163,323,229 0 无 0
北京美山子科技发展中心 其他 22.83 93,159,058 0 无 0
(有限合伙)
北京爱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 16.48 67,246,734 0 无 0
法人
苏州今盛泽爱企业管理合伙 其他 1.87 7,612,007 0 无 0
企业(有限合伙)
苏州今盛泽优企业管理合伙 其他 1.87 7,612,007 0 无 0
企业(有限合伙)
苏州今盛泽美企业管理合伙 其他 1.62 6,619,137 0 无 0
企业(有限合伙)
北京众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众海嘉信网络科技合 其他 0.56 2,265,474 0 无 0
伙企业(有限合伙)
福建晋江十月海畅股权投资 其他 0.53 2,160,000 0 无 0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北京朝投发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北京市盈润汇民基金管 其他 0.44 1,800,000 0 无 0
理中心(有限合伙)
张文荣 境内自然人 0.21 840,200 0 无 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上述股东中,张荣明是北京爱慕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苏州今盛泽爱企业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今盛泽优企业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今盛泽美企业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张荣明与北京爱
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苏州今盛泽爱企业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苏州今盛泽优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苏州今盛泽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构成一致行动关系。除此之外,本公司未知上述
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是否属于《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 不适用
明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