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元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7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注销原因:2020 年 7 月 22 日,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剩余未解锁限制性股份不满足公司 2017 年度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约定的相关解锁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未达到业绩指标、个人未达到相关考核指标及部分激励对象离职等,2017 年度限制性股票剩余首次授予和预留部分获授的 302.624
万股和 45.92 万股(合计 348.544 万股)限制性股票按照《公司 2017 年度限制
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予以回购注销,回购数
量分别为 302.624 万股和 45.92 万股,回购价格分别为 6.96 元/股和 4.76 元/
股。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股) 注销股份数量(股) 注销日期
3,485,440 3,485,440 2020 年 9 月 24 日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2020 年 7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剩余未解锁限制性股份不满足公司 2017 年度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约定的相关解锁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未达到业绩指标、个人未达到相关
考核指标及部分人员离职等,2017 年度限制性股票剩余首次授予和预留部分获
授的 302.624 万股和 45.92 万股(合计 348.544 万股)限制性股票按照《公司
2017 年度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予以回购注销,回购数量分别
为 302.624 万股和 45.92 万股,回购价格分别为 6.96 元/股和 4.76 元/股。并依
据相关法规定就本次回购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1)、《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32)。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回购注销的依据
根据《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公司层面需达到业绩指标条件可解除限售。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指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16 年净利润为基数,2017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50%;
以 2016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17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50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16 年净利润为基数,2018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10%;
以 2016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18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1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16 年净利润为基数,2019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70%;
以 2016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19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70%。
注:“净利润”指标是以激励成本摊销前并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指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16 年净利润为基数,2018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20%;
以 2016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18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2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16 年净利润为基数,2019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80%;
以 2016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19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80%。
除公司层面外,个人层面即激励对象应满足对应年度的公司内部管理所要求的各项绩效考核指标,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股权激励不能授予或解禁的情形,以及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离开公司,在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
价格回购注销。
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限制性股票解锁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项,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按照《激励计划》,剩余首次授予和预留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满足相关解锁条件,应由公司回购注销。
(二)回购注销的数量及价格
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 348.544 万股,占本次激励计划所授
予股票数量的 38.30%,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 1.21%。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26
日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19.99 元/股,于 2018 年 7 月
18日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6.76元/股,公司于2017
年度实施权益分派每 10 股转增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 元,于 2018 年度实施权
益分派每 10 股转增 4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根据激励计划草案,本次回购价格
分别调整为:6.96 元/股和 4.76 元/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B882308259),并向中国结算上海分
公司申请办理了回购过户手续。公司将于 2020 年 9 月 24 日注销该部分股票。注
销完成后,公司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3,485,440 -3,485,440 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85,142,060 0 285,142,060
股份合计 288,627,500 -3,485,440 285,142,060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安排,不
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价格符合《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