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36 证券简称:宏辉果蔬 公告编号:2020-068
转债代码:113565 转债简称:宏辉转债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 5,700 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挂钩型结构性存款、挂钩利率结构性存款
●委托理财期限:
2020 年 5 月 14 日至 2020 年 7 月 1 日(中国银行)
2020 年 5 月 14 日至 2020 年 8 月 14 日(民生银行)
●履行的审议程序: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辉果
蔬”)于 2020 年 5 月 11 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包括 7,000 万元)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适时投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包括一年)进行滚动使用,并授权在额度范围内由董事长具体负责办理实施。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2020-065)。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
营,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拟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
司债券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以更好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969 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
开发行面值总额 33,2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33,200.00 万元,扣除相关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2,625.27 万元。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亚会 A 验字(2020)0004
号”的《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证报告》。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具体存储情况详见2020年3月10日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参考 预计 是否
受托 金额 预计收益 结构
产品名 预计年化 产品期 收益类 年化 收益 构成
方名 产品类型 (万 金额(万 化安
称 收益率 限 型 收益 (如 关联
称 元) 元) 排
率 有) 交易
挂钩型 保本保 1.30
中国 银行理财 结构性 1,600 1.30%-5. - 48天 最低收 无 %-5. - 否
银行 产品 50%
存款 益型 50%
挂钩型 保本保 1.30
中国 银行理财 结构性 1,600 1.30%-5. - 48天 最低收 无 %-5. - 否
银行 产品 50%
存款 益型 50%
挂钩利 保本保 1.00
民生 银行理财 率结构 2,500 1.00%-3. - 92天 证收益 无 %-3. - 否
银行 产品 35%
性存款 型 35%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
同,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
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
督,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
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
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防范出现因产品
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导致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情形,若发生产品亏损等重
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公司将根据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
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宏辉食品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3 日与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销售协议书》,购买“挂钩型结
构性存款”产品,金额为 1,600 万元,主要条款如下:
产品名称 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产品类型 保本保最低收益型
币种 人民币
认购金额 1,600 万元
收益起算日 2020 年 5 月 14 日
到期日 2020 年 7 月 1 日
期限 48 天
产品费用 (1)税费:本产品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产生以下税费,包括但不限于:
增值税、附加税、所得税等,上述税费(如有)在实际发生时按照实际发
生额支付。
(2)管理费:本产品如在支付客户应得产品认购资金及产品收益后,产
品投资运作所得仍有盈余,则作为管理费归中国银行所有。
(1)收益率按照如下公式确定:如果在观察期内某个观察日,挂钩指标
曾经小于或等于基准值减 0.0140,扣除产品费用(如有)后,产品保底收
益率 1.30%(年率);如果在观察期内每个观察日,挂钩指标始终大于基
准值减 0.0140,扣除产品费用(如有)后,产品最高收益率 5.50%(年率)。
实际收益率 (2)挂钩指标为美元兑瑞郎即期汇率,取自每周一悉尼时间上午 5 点至
每周五纽约时间下午 5 点之间,EBS所取的美元兑瑞郎汇率的报价。
(3)基准值为基准日北京时间 14:00 彭博“BFIX”版面公布的USDCHF中
间价。
(4)基准日为 2020 年 5 月 14 日。
(5)产品收益计算基础为A/365。
本产品募集资金由中国银行统一运作,按照基础存款与衍生交易相分离的
原则进行业务管理。募集的本金部分纳入中国银行内部资金统一运作管
资金投向 理,纳入存款准备金和存款保险费的缴纳范围。产品内嵌衍生品部分投资
于汇率、利率、商品、指数等衍生产品市场,产品最终表现与衍生产品挂
钩。投资期内,中国银行按收益法对本结构性存款内嵌期权价格进行估值。
2、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宏辉食品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3 日与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销售协议书》,购买“挂钩型结
构性存款”产品,金额为 1,600 万元,主要条款如下:
产品名称 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产品类型 保本保最低收益型
币种 人民币
认购金额 1,600 万元
收益起算日 2020 年 5 月 14 日
到期日 2020 年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