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18 证券简称:派思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7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原控股股东延期支付款项暨修订关联交易方案
并签署相关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关联交易事项一:5台燃气轮机回购事项。2019年12月16日,大连派思燃气
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派思股份”)
与公司原控股股东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思投资”)之关
联方大连派思动力发展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无锡欧谱纳燃气轮机科技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无锡欧谱纳”)签订《设备采购合同》的补充协
议书,就本公司向无锡欧谱纳采购燃气轮机的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双方确
认,无锡欧谱纳按原采购合同价格回购派思股份购买的5台OPRA燃气轮机,
并在本协议生效后30 日内全额支付回购款,总计6,250万元,逾期则按回
购款总额的万分之二点五/日支付逾期利息。派思投资和无锡欧谱纳于2020
年4月23日共同承诺于2020年12月31日前付清回购款,并根据合同约定支付
逾期利息。截至目前该笔款项尚未支付。详细情况参见公司《关于2019年
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0-040号)第
八题。
关联交易事项二:石家庄派诚股权转让事项。2019年11月28日,公司将全
资孙公司石家庄派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家庄派诚”)100%
股权以1,517万元价格转让给派思投资。该事项经过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相关股权转让工商变更手续已完成。截至目前,派思投资尚未
支付上述股权转让款项。详细情况参见公司《关于公司向股东出售孙公司
全部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01号)。
上述两项关联交易应付款金额:共计8,421.6875万元,其中5台燃气轮机本
金6,250万元及对应利息654.6875万元(计息日自2020年1月16日至本事项
召开董事会之日即2021年3月10日,利率为万分之二点五/日),石家庄派
诚股权转让款1,517万元。
关联交易方案修订简要内容:鉴于派思投资及其关联方其他产业盈利能力
不足,目前不具备现金支付上述应付款项的能力。经派思投资及其关联方
申请延期支付上述款项至2022年4月30日,为保证该笔款项能够到期支付,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大连派思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思新能
源”)拟与控股股东水发众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发众兴”)、
派思投资及其关联方共同签署《有关应收款项的补充协议书》,通过派思
投资及其关联方向上市公司和水发众兴增加担保物作为延期付款的保证。
根据《有关应收款项的补充协议书》约定,派思投资及其关联方将5台燃气
轮机和石家庄派诚公司100%股权抵、质押给上市公司。如2022年4月30日前
派思投资及其关联方不能支付上述款项及对应利息,则上市公司解除5台燃
气轮机和石家庄派诚公司100%股权的抵,质押,由派思投资及其关联方将5
台燃气轮机和石家庄派诚公司100%股权抵、质押给水发众兴,同时水发众
兴同意配合解除派思投资或Energas Ltd.质押给水发众兴的相应市值(等
于或大于甲方应收款项本息之和)的派思股份股票的质押登记,用于确保
能使派思投资及其关联方能偿还上述派思股份的应收款项本息的方式对该
等股票进行相应的处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本次关联交易修订方案及配套
签署《有关应收款项的补充协议书》,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该事项尚需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修订关联交易方案事项,如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财务账面关于5
台燃气轮机和石家庄派诚公司股权将由存货和持有待售资产科目转入应收
账款科目。后续如派思投资及其关联方到期仍无法偿付上述款项,则上市
公司存在计提应收账款减值准备的风险,可能会对当期损益产生影响。
公司股东水发众兴、派思投资、Energas Ltd.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修
订关联交易议案时需要回避表决,相关议案能否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原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事项一:5台燃气轮机回购事项。
2019年12月16日,公司与原控股股东派思投资之关联方无锡欧普纳签订《设备采购合同》补充协议书,就本公司向无锡欧普纳采购燃气轮机的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双方确认,无锡欧普纳按原采购合同价格回购派思股份购买的5台OPRA燃气轮机,并在本协议生效后30 日内全额支付回购款,总计6,250万元,逾期则按回购款总额
的万分之二点五/日支付逾期利息。派思投资和无锡欧普纳于2020年4月23日共同承
诺于2020年12月31日前付清回购款,并根据合同约定支付逾期利息。截至目前该笔款项尚未支付。详细情况参见公司《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0-040号)第八题。
(二)关联交易事项二:石家庄派诚股权转让事项。
2019年11月28日,公司将全资孙公司石家庄派诚100%股权以1,517万元价格转
让给派思投资。该事项经过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股权转让工商变更手续已完成。截至目前,派思投资尚未支付上述股权转让款项。详细情况参见公司《关于公司向股东出售孙公司全部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01
号)。
(三)上述两项关联交易金额
两项关联交易金额共计8,421.6875万元,其中5台燃气轮机本金6,250万元及对应逾期利息654.6875万元,计息日自2020年1月16日至本事项召开董事会之日即
2021年3月10日,利率为万分之二点五/日;石家庄派诚股权转让款1,517万元。
二、 原控股股东延期支付款项暨修订关联交易方案原因及方案概要
鉴于派思投资持有派思股份股票44,039,647股是其主要资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票均处于质押和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状态;派思投资一致行动人EnergasLtd.持有派思股份股票73,450,000股亦全部处于质押和司法冻结状态,且其中24,151,122股已经用于2019年度业绩补偿,予以回购注销,目前该笔业务正在办理过程中。派思投资及其关联方其他产业盈利能力不足,目前不具备现金支付上述应付款项的能力。经派思投资及其关联方申请,拟对上述两笔关联交易款项本息合计偿付给上市公司的期限延长至不晚于2022年4月30日。
(一)延期支付的金额及利息确认
截止2021年3月10日,派思投资对派思股份的应付款项本金合计为人民币7,767万元(6250万元+1517万元),及6250万元对应的逾期利息为人民币6,546,875元
(计息日自2020年1月16日至本事项召开董事会之日即2021年3月10日,利率为万分之二点五/日),截止审议本补充协议书之董事会召开之日2021年3月10日止,本息合计人民币84,216,875元。
上市公司对该笔应收款项偿还期限予以延期,派思投资及其关联方最晚应于2022年4月30日前清偿完毕。延期清偿期间利息自2021年3月11日起按7,767万元
(6,250万元+1,517万元)为本金,按万分之二点五/日计付利息。
(二)方案概要
为保证该笔款项能够到期偿付,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派思新能源拟与控股股东水发众兴、原控股股东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共同签署《有关应收款项的补充协议书》,通过派思投资及其关联方向上市公司和控股股东水发众兴增加担保物作为延期付款的保证。根据《有关应收款项的补充协议书》约定,派思投资及其关联方将5台燃气轮机和石家庄派诚公司100%股权抵、质押给上市公司。如2022年4月30日前派思投资及其关联方不能支付上述款项及对应利息,则上市公司解除5台燃气轮机和石家庄派诚公司100%股权的抵,质押,由派思投资及其关联方将5台燃气轮机和石家庄派诚公司100%股权抵、质押给水发众兴,同时水发众兴同意配合解除派思投资或Energas Ltd.质押给水发众兴的相应市值(等于或大于甲方应收款项本息之和)的派思股份股票的质押登记,用于确保能使派思投资及其关联方能偿还上述派思股份的应收款项本息的方式对该等股票进行相应的处置。
三、 关联方介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水发众兴持有公司120,950,35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0.08%,为公司控股股东;派思投资持有公司44,039,64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95%,为公司5%以上持股股东;Energas Ltd. 持有公司73,45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26%,为公司5%以上持股股东,且派思投资和Energas Ltd.是一致行动人。上述三方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公司关联法人。
无锡欧谱纳和思路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系派思投资之关联公司;派思新能源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上述关联方基本情况如下:
1、水发众兴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6722230980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经十东路33399号
法定代表人:王福增
注册资本:234122.63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自来水的生产和供应,污水处理及其再生产利用,其他水的处理、
利用与分配;电力生产,热力生产和供应;燃气、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
品)、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煤炭、金属材料、
有色金属(不含贵稀金属)、木材的销售; 防洪除涝设施管理,水资源管理,
其他水利管理,环境治理;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土木工程施工;工程技术与规
划管理,其他综合专业技术服务;环保、社会公共安全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
非金属废料和碎屑的加工处理;医院服务,卫生院及社区医疗服务,妇幼保健
服务;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及管理;蔬菜、园艺作物的种植,水果、坚果、饮
料和香料作物的种植,中药材的种植。(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04559831542X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窑路38-7-1号1层
(能源市场)
法定代表人:谢冰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不含专项审批);财务咨询、企业管理服务、企业管理
咨询;计算机软件、机械设备、机电设备、新能源技术的开发、技术转让、技
术咨询与技术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房屋租赁;化工产品、燃料油(闭杯闪点
>60℃)(以上项目不含危险化学品)、煤炭、木材、五金产品、计算机软硬
件、机械设备及配件、机电设备及配件的批发,国内一般贸易。(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无锡欧谱纳燃气轮机科技有限公司(原公司名称为“大连派思动力发展有
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003358690236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无锡惠山工业转型集聚区北惠路99号
法定代表人:谢云凯
注册资本:44173.9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