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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282 沪市 亚光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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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光股份: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自查整改报告

公告日期:2025-01-01


证券代码:603282          证券简称:亚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0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自查整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自查,发现部分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该问题及时完成内部整改,现将具体情况披露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63 号文《关于核准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35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8.00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0,3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8,552.18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1,747.8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
已于 2023 年 3 月 9 日全部到位,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后于 2023 年 3 月 9 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000106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年产 800 台(套)化工及制药设备项目”项目为总部搬迁及扩充项目,投资总额 30,076.88 万元,使用自有资金投入金额5,352.73 万元,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24,724.15 万元。项目具体投资构成为场
地投资 14,246.05 万元,设备投资 10,388.33 万元,预备费投资 739.03 万元,
铺底流动资金投资 4,703.47 万元。其中:铺底流动资金主要用于项目运营期间的日常开支,包括原材料采购、外部件采购、员工工资、水电费及其他经营费用等。


  在实际使用铺底流动资金时,公司对“年产 800 台(套)化工及制药设备项目”中涉及的员工范围的理解存在偏差,误将销售部门、管理部门等行政职能部门等与项目无直接关系的员工工资纳入到铺底流动资金的使用范围,导致在
2024 年 4 月至 9 月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使用范围支付上述人员工资 549.36 万元。
公司已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将前述款项转回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在发现上述问题后及时转回相应款项并进行相应整改,不存在故意挪用募集资金另作他用的行为、或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或用于与生产经营无关的其他活动的情况,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已进行了相应整改并得到纠正。上述事项未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未对募投项目的投入进度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严重损坏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采取的整改措施

  公司自发现上述问题后,及时核实相关情况。在持续督导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督下,公司采取了一系列的整改措施,以确保后续募集资金使用规范,具体整改措施如下:

  1、转回不当使用的募集资金

  公司在 2024 年 4 月至 9 月期间使用募集资金支付行政及销售人员的工资共
计 549.36 万元,已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将上述款项转回募集资金账户。

  2、加强人员培训与管理,提升合规意识

  公司发现上述问题后,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及业务规范,提升思想认识,加强相关人员对于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的重视程度,进一步提高相关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提升其合规意识、责任意识。

  3.严格审批流程,强化内控管理

  公司对本次问题的经验教训进行了总结,以切实提高公司内部控制治理水平。对涉及使用募集资金的流程,在原有审批流程基础上增加证券部审批流程,加强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管控,及时监督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明确募集资金审批
责任制,进一步强调募集资金审批人员对于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与监督责任。
    四、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至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归还上述募集资金款项。公司将认真吸取教训,在日后的工作中加强规范管理意识,完善募集资金内部审批流程,强化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严格规范使用募集资金,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公司及相关负责人对此次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刻自查和反省,并就此事件向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投资者谅解!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及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