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一、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说明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
股本 9,632.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5 元(含
税),拟分配现金红利合计 4,816.00 万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由 9,632.00 万股变更为
13,484.80 万股;本次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若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的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 照分配总额不变原则调整分配比例。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具体情况
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632.00 万元。 13,484.80 万元(以实施 2023 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后的实际金额为准)。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9,632.00 万股,均为普通股。 13,484.80 万股(以实施 2023 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后的实际金额为准),均
为普通股。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
工持股计划; 工持股计划;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 (十六)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授权
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 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
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 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该项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 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失
代为行使。 效;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
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
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
代为行使。
第八十二条 董事候选人及股东代表 第八十二条 董事候选人及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方式提 担任的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方式提
请股东大会表决。 请股东大会表决。
……… ………
(二)独立董事的提名方式和程 (二)独立董事的提名方式和程
序: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 序: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 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独立董事的提名人在提名前 举决定。依法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应当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提名人应 可以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代为行使提当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 名独立董事的权利。独立董事的提名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 人在提名前应当征得被提名人的同况,并对其担任独立董事的资格和独 意。提名人应当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立性发表意见,被提名人应当就其本 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
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 部兼职等情况,并对其担任独立董事客观判断的关系发表公开声明。在选 的资格和独立性发表意见,被提名人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 应当就其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董事会应当按照规定公布上述内容。 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发表公开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作出书面 声明。在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召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 开前,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规定公布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资料真实、完整,并 上述内容。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
(三)监事提名方式和程序为:监 公开披露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资料真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 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独立份 3%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名由股东代表 董事职责。
担任的监事候选人,提名人应在提名 (三)监事提名方式和程序为:监前征得被提名人同意,并按本章程第 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五十六条的要求公布候选人的详细资 份 3%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名由股东代表料。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作出 担任的监事候选人,提名人应在提名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 前征得被提名人同意,并按本章程第露的监事候选人的资料真实、完整,并 五十六条的要求公布候选人的详细资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监事职责。职工 料。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作出代表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 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会提名,由职工实行民主选举产生。 露的监事候选人的资料真实、完整,并
(四)每位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当 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监事职责。职工
以单项提案提出。 代表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 会提名,由职工实行民主选举产生。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 (四)每位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当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以单项提案提出。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
会选举两名以上的董事或者监事时, 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股东所持的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 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公与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或监事总人 司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及当单一股
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 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或 例在百分之三十及以上时选举董事、监事总人数的乘积。股东既可以用所 监事的,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事或监事,也可以分散投票数位候选 会选举两名以上的董事或者监事时,董事或监事,最后按得票多少依次决 股东所持的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定当选董事或监事。董事会应当向股 与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或监事总人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 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
情况。 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或
……… 监事总人数的乘积。股东既可以用所
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
事或监事,也可以分散投票数位候选
董事或监事,最后按得票多少依次决
定当选董事或监事。董事会应当向股
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
情况。
………
第一百〇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第一百〇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权: 权:
……… ………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
根据需要设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 根据需要设立提名、薪酬与考核等相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 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 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 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 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
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 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 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会计专业人士。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 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委员会和董事会负责。董事会负责制 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内部审计部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 门对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负责。董事
员会的运作。 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 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
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会临时会议应 第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会临时会议应于会议召开2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于会议召开3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和首席执行官。如遇情况紧急,需 监事和首席执行官。如遇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董事 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董事会可以随时通过电话、传真或者电子 会可以随时通过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或者其他口头方式通知,经 邮件方式或者其他口头方式通知,经占董事会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 占董事会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
意可以豁免董事会的通知时限。 意可以豁免董事会的通知时限。
第一百四十七条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 第一百四十七条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十日前 召开一次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十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包括邮件、传真或专 以书面方式通知(包括邮件、传真或专
人送出、电话或其他方式)。 人送出、电话或其他方式)。
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 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
议。监事会临时会议应于会议召开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