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45 证券简称:福达合金 公告编号:临 2019-065
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实施回购股份方案暨延长回购股份
实施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2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实施回购股份方案暨延长回购股份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实施回购股份方案暨延长回购股份实施期限。
一、前期回购方案的实施情况
2019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6000 万元,不低于 3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回购股份,具体用途为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股份回购方案发布后,公司计划采用员工持股计划与股权激励相结合的组合激励模式,但由于公司核心员工认购资金不足,且公司无法为员工持股计划中的资金
来源做出安排,导致无法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因此,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9 日
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决定终止实施回购公司股份,将已回购的 293,600 股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
励,并于 2019 年 11 月 20 日披露《关于终止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截至 2019 年 11 月 20 日,公司已累计回购 293,6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0.21%,成交最低价格为 16.11 元,成交最高价格为 17.85 元,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99.9 万元。
二、继续实施回购股份方案暨延长回购股份实施期限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董事会为了建立长效的员工激励机制,实现公司战略目标,于 2019 年11 月 2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实施回购股份方案暨延长回购股份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实施回购股份方案暨延
长回购股份实施期限。拟继续使用不超过 5500 万元,不低于 2500 万元自有资金继续实施回购股份(加上已回购的金额累计不超过 6000 万元,不低于 3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 24.91 元/股,具体用途为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延长 6 个月,即在 2020 年 5 月 19 日前完成回购。
三、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问询未来 6 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
体情况。
公司分别向公司董监高林万焕先生、柏小平先生、黄庆忠先生、马四平先生及张奇敏先生、发出关于未来 6 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问询函。柏小平先生、黄庆忠先生、马四平先生未来 6 个月无减持计划,林万焕先生、张奇敏先生分别
于 11 月 22 日、11 月 23 日披露了减持计划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王达武先生、董监高陈松扬先生所持股份为限售股,锁定期自公司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公司董监高崔世泽先生、廖大鹏先生、黄品旭先生、张洁先生、文冬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继续实施回购股份方案暨延长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了建立长效的员工激励机制,实现公司战略目标并经审慎研究决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经营活动造成实质性影响。本次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因此,我们同意继续实施回购股份方案暨延长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事项。
特此公告。
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