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05 证券简称:晶方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9-005
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9年2月15日召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预案的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全年实现净利润人民币76,476,916.470元,扣除按10%计提盈余公积人民币7,647,691.65元,加上公司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人民币657,730,751.54元,减去支付2017年度应付股利人民币19,522,755.43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07,037,220.93元。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234,191,955股为基数(最终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登记的股份数为准),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7元(含税),共计人民币16,393,436.85元,剩下的未分配利润人民币690,643,784.08元结转下一年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之现金分红情况的说明
(一)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元
每10股派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 占合并报表中归
分红 息数(元) 现金分红的数 中归属于上市公司 属于上市公司股
年度 (含税) 额(含税) 股东的净利润 东的净利润的比
率(%)
2018年 0.7 16,393,436.85 71,124,803.74 23.05
2017年 0.85 19,778,816.18 95,691,736.99 20.67
2016年 0.5111,561,544.705 52,753,271.75 21.92
公司在保证资金满足日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积极按照章程规定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最近三年公司每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占当年度净利润的比率均超过20%,符合公司章程“每年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的规定,公司的分红政策、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相关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在积极回报投资者的同时也为公司的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其说明
1、为满足公司的资金需求,保障企业长远持续发展,同时兼顾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对于现金回报的利益诉求,公司提出本次利润分配之现金分红的预案。
2、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将主要运用于加大公司研发投入、机器设备购置,营运资金等方面。主要原因系公司所处集成电路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技术密集型与人才密集型行业,保持公司的技术优势与持续盈利能力依赖于技术的持续创新与市场培育开拓,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化,对技术、工艺进行适应性的创新与完善,因此,公司最近几年为技术创新的研发投入规模较大,2016年、2017年、2018年公司的研发费用分别达103,749,093.35元、96,727,330.44元、121,829,120.55元,2019年公司仍需保持对研发的持续投入。同时,随着研发投入的开展与市场拓展的需要,为满足新客户、新产品、新应用市场的开拓要求,公司需进行相应生产设备的购置与投入,以将研发投入与市场拓展转化为有效的业务市场。最后,随着公司资产、业务及生产规模的发展,营运资金投入也会相应有所增长。因此,公司将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研发投入、生产投入建设及营运资金,能够保持并推动公司的技术领先优势与持续盈利能力,也能节约公司的财务成本,提升公司整体效益,并为广大股东带来长期回报。
3、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当前财务状况并兼顾股东长远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独立董事就2018年度现金分红发表了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股东利益与公
司进一步发展的需求,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并兼顾了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同意公司2018年利润分配方案。
5、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
特此公告。
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