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89 证券简称:中国重工 公告编号:临 2021-011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鉴于公司 2020 年度亏损,2020 年度公司拟不分配现金股利,亦不实
施包括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在内的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国重工”)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并报表口径)为-481,193,919.75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口径累计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3,493,951,954.29元,母公司口径未分配利润余额为6,651,776,613.95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鉴于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为负,综合考虑行业现状、公司经营情况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及健康发展,更好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2020年度,公司拟不分配现金股
利,亦不实施包括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在内的其他形式的分配。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2020年度实际经营情况,符合监管部门相关要求和《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有利于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综上,同意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