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89 证券简称:中国重工 公告编号:临 2020-006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19 年公司已实施回购股份金额视同
现金分红,拟不再另行实施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 2019 年度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实施股份回购金额为
450,284,106.33 元(含交易费用),占公司 2019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89.85%。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国重工”)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并报表口径)为501,162,530.83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国重工合并报表口径累计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4,336,413,389.12元,母公司口径期末未分配利润余额为6,198,969,887.83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规定:“上市公司以现
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2019年度,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回购股份金额为450,284,106.33元(含交易费用),视同2019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89.85%,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决议,2019年度不再另行实施利润分配,亦不实施包括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在内的其他形式的分配,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审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盈利状况、经营现状及全体股东的投资回报情况下制定的,有利于保持公司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综上,同意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