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788 股票简称:光大证券 公告编号:临 2025-008
H 股代码:6178 H 股简称:光大证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通知于 2025 年 3 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上午 9:00 以现场、视频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11 人,实到董事 11 人。其中,赵陵先生、刘秋明先生、任永平先生、殷俊明先生、陈选娟女士、吕随启先生现场参会;马韧韬女士、连涯邻先生、秦小征先生、刘应彬先生以视频方式参会;尹岩武先生以通讯方式表决。赵陵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部分监事、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董事会的规定。
公司董事经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A 股和 H 股总股本
4,610,787,639 股,根据经审计财务数据,年度累计拟派发现金股利
918,007,818.92 元 , 扣 除 2024 年 中 期 已 派 发 的 现 金 股 利
417,276,281.33 元后,本次拟派发现金股利 500,731,537.59 元,向
全体 A 股和 H 股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 0.1086 元(含税)。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薪酬制度及执行情况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提名与资格审查委员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 2024 年度绩效考核和薪酬情况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提名与资格审查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高管 2024 年度履行职责、绩效考核和薪酬情况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提名与资格审查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ESG 报告的议
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度信息技术管理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度合规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度廉洁从业管理情况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度风险管理及评估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风险偏好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连)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赵陵先生、刘秋明先生、马韧韬女士、连涯邻先生、尹岩武先生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1.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 年度境内外部审计机构,负责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等提供相关的境内审计服务;
2.同意续聘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境外外部审计机构,负责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提供相关的境外审计及审阅服务。
3.2025 年度本公司境内、境外的审计、审阅费用共计 380 万元
人民币。授权经营管理层签署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合同。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潘剑云先生为公司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
1.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潘剑云先生非执行董事任职将自股东大会选举后生效。
2.潘剑云先生担任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上述任职将在其正式担任董事后生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提名与资格审查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同意调整后的董事会薪酬、提名与资格审查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如下:
1.薪酬、提名与资格审查委员会
任永平先生(召集人)、连涯邻先生、尹岩武先生、殷俊明先生、陈选娟女士
2.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赵陵先生(召集人)、刘秋明先生、马韧韬女士、秦小征先生、
吕随启先生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安排向本公司股东发出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在2025年6月30日前择机确定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具体召开时间,并安排向本公司股东发出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会议还听取了公司 2024 年经营情况的报告,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2024 年
度履职情况报告,公司 2025 年度经营计划与财务预算方案,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年度授权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 2024 年度历次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审阅了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附件:潘剑云先生简历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28 日
附件:
潘剑云先生简历
潘剑云先生,1970 年出生,浙江大学经济学硕士、复旦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现任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一家于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码:165)执行董事兼副总裁,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一家于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码:257)非执行董事,中国飞机租赁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一家于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码:1848)非执行董事,英利国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于新加坡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码:5DM)非执行及非独立主席。曾任本公司投资银行(浙江)部总经理、投行上海三部总经理、投行管理总部总经理、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业务总监,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上市办公室副总经理、深改办公室副主任、协同发展部副总经理,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裁等。
除上述简历披露外,潘剑云先生与公司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非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