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717 证券简称:郑煤机 公告编号:2022-024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监事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
焦承尧先生持有公司 A 股股份 5,901,96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32%,为公司
IPO 前取得、资本公积转增及股权激励所得;公司董事向家雨先生持有公司 A 股
股份 3,895,1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19%,为公司 IPO 前取得、资本公积转
增及股权激励所得;董事王新莹先生持有公司 A 股股份 1,895,0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06%,为公司 IPO 前取得及资本公积转增所得;监事张命林先生持有
公司 A 股股份 1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56%,为公司资本公积转增所得。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个人资金需求,上述减持主体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 2,948,03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66%。上述减持主体的减持价格视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将根据股份变动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2022 年 5 月 9 日,公司分别收到董事焦承尧先生、向家雨先生、王新莹先
生及监事张命林先生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减持计划情况公告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焦承尧 董事、监事、高 5,901,964 0.332% IPO 前取得:507,404 股
级管理人员 其他方式取得:5,394,560 股
向家雨 董事、监事、高 3,895,120 0.219% IPO 前取得:210,640 股
级管理人员 其他方式取得:3,684,480 股
王新莹 董事、监事、高 1,895,040 0.106% IPO 前取得:210,560 股
级管理人员 其他方式取得:1,684,480 股
张命林 董事、监事、高 100,000 0.0056% 其他方式取得:100,000 股
级管理人员
注:上述减持主体的持股股份来源中,焦承尧、向家雨的“其他方式取得”为公
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及股权激励所得;王新莹、张命林的“其他方式取得”为公
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所得。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上述减持主体最近一次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 减持比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
(股) 例 (元/股) 划披露日期
焦承尧 689,876 0.043% 2015/6/2~2015/6/4 14.40-17.48 不适用
向家雨 631,600 0.039% 2015/6/4~2015/6/4 16.27-17.49 不适用
王新莹 631,680 0.039% 2015/6/23~2015/6/23 12.30-13.25 不适用
张命林 210,000 0.012% 2021/2/5~2021/2/22 11.70-15.90 不适用
注:上表“减持比例”是以该次减持时公司总股本为基数计算。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数 计划减 竞价交易减 减持合 拟减持股份来 拟减持
股东名称 量(股) 持比例 减持方式 持期间 理价格 源 原因
区间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 2022/6/1~ 按市场 公司 IPO 前取 个人资
焦承尧 1,475,491 0.083% 持,不超过: 2022/11/30 价格 得及公司资本 金需求
股 1,475,491 股 公积转增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 2022/6/1~ 按市场 公司 IPO 前取 个人资
向家雨 973,780 股 0.055% 持,不超过: 2022/11/30 价格 得及公司资本 金需求
973,780 股 公积转增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 2022/6/1~ 按市场 公司 IPO 前取 个人资
王新莹 473,760 股 0.027% 持,不超过: 2022/11/30 价格 得及公司资本 金需求
473,760 股 公积转增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 2022/6/1~ 按市场 公司资本公积 个人资
张命林 25,000 股 0.0014% 持,不超过: 2022/11/30 价格 转增 金需求
25,000 股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将根
据股份变动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上述减持主体在公司 2010 年上市时作出的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任职期间每年转让
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
有的公司股份。
2.董事焦承尧、向家雨关于遵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锁定期的
规定:
公司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限售期
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和 36 个月,在锁定期内,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
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达到解除限售条件后,对应按照第一期 40%、第二期 30%、
第三期 30%的比例进行解禁。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是公司董事、监事根据自身资金需要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上述减持主体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时间、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三)其他风险提示
上述减持主体的减持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相关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