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摘要
(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
(2020年修订版)
二〇二〇年六月
声 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或“上市公司”或“会稽山”)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系会稽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开户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2015 年 6 月 29 日,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会稽山
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每 1 计划份额的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总份额
3901.04 万份,总金额 3901.04 万元。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部分与公司或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单位(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领取薪酬且目前在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中高层管理人员。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的情形。公司员工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等合法的途径。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认购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由公司自行管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认购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持有上市公司股票。
4、2016 年 9 月 6 日,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856 号)核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了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86 万股,认购金额为人民币3901.04万元,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13.64 元/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58%,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认购的上述股份已于 2016 年 9 月 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
5、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原定存续期为 48 个月,即 2016 年 9 月 6 日至 2020 年 9
月 5 日,其中前 36 个月为锁定期,即 2016 年 9 月 6 日至 2019 年 9 月 5 日。上述
存续期及锁定期自公司公告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
起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公司股票已于 2019 年 9 月 6 日上市流通。
6、鉴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公司股票价值的判断,并根据目前员工持股计划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订了《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2020 年修订版)》。一方面,对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延期,在原 48 个月存续期期满后再延长 36 个月,延期后不再设定锁定期;另一方面,针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公司股票的情况对本计划中规定的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目 录
声 明......1
特别提示......2
目 录......4
释 义......5
一、持有人的确定依据和范围......6
二、资金及股票来源......6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锁定、变更及终止......7
四、管理模式及管理机构......8
五、持有人及持有人会议......8
六、管理委员会......10
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及权益处置......12
八、公司融资时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14
九、本员工持股计划履行的程序......14
释 义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文中具有如下含义:
会稽山/本公司/公司/ 指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上市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本员 指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
工持股计划/本计划 计划(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
会稽山2016年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精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 功集团有限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上海大丰
本次非公开发行/本 指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波信达风盛投资合伙企
次发行 业(有限合伙)、北京合聚天建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中汇同创(北京)投资有限公司、
发行9,7360,000股A股股票之行为
参加对象、持有人 指 出资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对象
标的股票 指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
行的股票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发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指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指导意见》 指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
导意见》
《通知》 指 《关于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开户有关问题
的通知》
《工作指引》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
息披露工作指引》
《公司章程》 指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元 指 人民币元
一、持有人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一)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定依据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是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部分与公司或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单位(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领取薪酬且目前在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中高层管理人员。参加对象按照自愿参与、依法合规、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二)参加对象及其认购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具体情况
公司员工认购本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901.04 万元,其中时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资 1486.76 万元,占本员工持股计划总规模的 38.11%;其他员工出资 2414.28 万元,占本员工持股计划总规模的 61.89%。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总人数为 131 人,其中时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计 7 人,分别为金建顺、傅祖康、俞关松、茅百泉、唐雅凤、金雪泉和杨百荣。
持有人 出资额(万 对应认购非公开发 占持股计划的比
元) 行股份数量(万股) 例(%)
时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1486.76 109 38.11
其他公司员工 2414.28 177 61.89
合计 3901.04 286 100.00
二、资金及股票来源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员工的合法薪酬及其他合法方式自筹资金。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认购股票的来源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金额3901.04万元,对应认购会稽山非公开发行的股票286万股。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总数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票、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票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票。
(三)标的股票的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5年6月12日),发行价格为13.86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公司于2015年6月19日、2016年5月6日分别实施了2014年度和2015年度分红派息工作,上述两年每年每股现金分红0.11元(扣税前),因此,本次发行价格在上述利润分配实施完毕后调整为13.64元/股。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锁定、变更及终止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84个月,自公司公告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即自2016年9月6日至2023年9月5日。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对应持有的股票未全部变现的,或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持股计划所对应持有的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批准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未有效延期的,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锁定期为36个月,自公司公告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存续期内,除本员工持股计划另有规定事项外,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批准,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四、管理模式及管理机构
1、本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