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七日
目 录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1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2
议案一: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 4
议案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6
议案三: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7
议案四:关于修改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 8
议案五:关于继续履行《原水供应及采购协议》的议案 ...... 9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会议期间,参加会议的全体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会议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会议纪律。
二、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作为股东大会的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四、现场参加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请按规定出示股票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件或证明,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
五、在主持人宣布停止会议登记后进场的在册股东或股东代表,可列席会议,但不享有本次会议的现场表决权。
六、股东或股东代表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应取得大会主持人的同意,发言主题应与本次大会表决事项相关。股东发言内容与本次会议议题无关或涉及公司商业秘密及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大会主持人或相关负责人有权制止其发言或拒绝回答。
七、根据《公司章程》,本次大会议案表决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股东以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多选或不选均视为“弃权”。
八、表决投票统计,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表决结果当场以决议形式公布。
九、公司董事会聘请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书。
十、对于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2 月 27 日上午 10:00
2、现场会议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桂雅路 13 号绿城水务调度检测中心 1519 会
议室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2 月 27 日至 2024 年 2 月 27 日
3、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4、会议主持者:黄东海先生
5、会议见证律师:广西智尔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会议主要议程
1、大会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情况;
2、选举监票、计票人员;
3、提请股东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关于修改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5)《关于继续履行<原水供应及采购协议>的议案》
4、股东发言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5、逐项对议案进行表决;
6、统计表决结果;
7、宣布表决结果;
8、宣读大会决议;
9、律师发表法律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10、与会董事在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上签字;
11、大会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曹壮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已向公司董事会递交辞呈,辞去董事职务。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股东——南宁建宁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名魏金先生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本次董事的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魏金先生具备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魏金先生作为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魏金先生简历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
魏金先生简历
魏金,男,1983 年 12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先后担任南宁城市建
设投资发展总公司工程部业主代表、副经理;南宁纵横时代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南宁五象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南宁市良庆区委常委;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现任南宁建宁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议案二: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已于 2023 年 9 月 4 日起施行,《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发布,
南宁市国资委也对加强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提出了新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拟按有关规定修订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 年 2 月修订)、《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2024-004)。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七日
议案三:
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已于 2023 年 9 月 4 日起施行,为进一
步规范董事履职和促进董事会有效运作,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拟根据上述监管规
定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后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 年 2 月修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七日
议案四:
关于修改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已于 2023 年 9 月 4 日起施行,为进一
步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拟根据上述监管规
定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修订后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4 年 2 月修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七日
议案五:
关于继续履行《原水供应及采购协议》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年 1 月 25 日,我司与控股股东—南宁建宁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宁集团”)签订了《原水供应及采购协议》,该协议约定公司向建宁集团购买原水,用于公司下属陈村水厂、西郊水厂、中尧水厂、河南水厂、凌铁水厂 5 座水厂制水生产。该交易构成公司与建宁集团之间的关联交易,协议有效期为 6 年。
协议生效三年来,合同得到有效履行,为保证公司供水业务的正常开展,拟继续履行原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建宁集团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其持有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1%,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交易内容:公司向建宁集团购买原水,用于下属陈村水厂、西郊水厂、中尧水厂、河南水厂、凌铁水厂 5 座水厂制水生产。
(二)交易定价原则:根据南宁市发改委对公司原取水成本审定结果,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交易价格:原水交易单价为:0.0844 元/立方米(不含水资源费),协议交易总金额以实际水量计算。
(四)协议期限:自 2021 年 1 月 25 日协议生效之日起 6 年。协议到期,如签订
协议条件、工艺技术、价格等不发生变化,本协议可自动续签。
(五)结算及支付方式:原水费从供水之日开始计费,按月结算。建宁集团编制原水取水量计量单,在每月 5 日前(遇到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对各原水流量计抄表计量,公司指定专人现场复核后双方签字确认,作为前一个月原水费结算计量依据。
建宁集团依据双方签字确认的各取水口水量计量单汇总编制原水费结算单加盖公章,附双方签字确认的当期取水量计量单结算联原件及发票,每月 10 日前(遇到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交公司结算原水费。公司收到建宁集团交来的原水费结算资料后,15 个工作日内将当期原水费结算款支付至建宁集团账户。
三、三年来公司与关联方于本协议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及金额
1、2021 年,我司购买原水 31,174.86 万立方米,支付原水费 26,311,581.84 元。
2、2022 年,我司购买原水 49,743.82 万立方米,支付原水费 41,983,784.08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