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99 证券简称:中国北车 公告编号:临2015-017
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合并的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国北车”)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和201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与中国南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南车”)进行合并(以下简称“本次合并”)的方案及相关议案。本次合并完成后,中国北车和中国南车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资质、人员、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将由合并后新公司享有和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债权人有权自接到公司关于本次合并的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公司申报债权,并根据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具体债权申报方式如下:
(一)现场申报
请持有效债权文件、相关凭证和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通知等债权资料(以下合称“债权资料”)到以下地址申报债权: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芳城园一区15号楼
联系人:郑春江
(二)以邮寄方式申报
请将债权资料邮寄至以下地址,并请在邮件封面注明“申报债权”的字样:邮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芳城园一区15号楼
联系人:郑春江
邮政编码:100078
以邮寄方式申报债权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
(三)以传真方式申报
请将债权资料传真至以下号码,并请在传真首页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传真号码:010-52608380
联系电话:010-51897116
联系人:郑春江
以传真方式申报债权的,申报日以具体送达日期为准。
债权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请于上述期间内按照本公告要求申报债权,逾期将视为有关债权人放弃要求公司提前清偿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权利,其享有的对公司的债权将由合并后新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特此公告。
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