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16 证券简称:君正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9-050号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8年3月27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025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要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逐项回复,并对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摘要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8日、4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8年4月18日,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8年4月19日起复牌。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及停复牌业务指引》的规定,公司应当在披露重组预案后,发出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前,每月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现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聘请的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的现场尽调基础工作已完成;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的现场尽调工作仍在积极推进中。待各中介机构均完成对标的资产的现场尽调工作,并出具正式的相关报告和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
关规定,及时组织召开董事会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后续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二、风险提示
2018年4月1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君正集团重大资产购买预案(修订稿)》中“重大风险提示”章节及《君正集团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风险提示性公告》(临2018-043号)对相关风险进行了提示,包括但不限于与本次交易相关风险、交易标的有关风险、对外担保和财务资助的风险及财务风险等。截至目前,上述风险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有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