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55 证券简称:新城控股 编号:2019-075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股票期权股份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
票。限制性股票股份来源为公司已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1,166.36万股A股
普通股股票。
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2,723.24万份,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
币A股普通股,约占本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25,672.4186万股的1.21%。
其中,首次授予2,506.20万份,占本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25,672.4186
万股的1.11%,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92.03%;预留217.04万份,占本计划草
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25,672.4186万股的0.10%,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7.97%。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晓松
股票代码 601155.SH
股票简称 新城控股
注册资本 2,256,724,186元
股票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5年12月4日
注册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高新区西湖路1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普陀区中江路388弄6号新城控股大厦
统一社会信用代 913204002508323014
码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室内外装饰工
程、建筑材料、装潢材料销售、经济信息咨询服务等。
(二)公司2016年–2018年业绩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18年 2017年 2016年
主要会计数据
营业收入 54,133,310,991 40,525,684,827 27,969,282,45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491,286,267 6,028,907,738 3,019,228,51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7,596,526,221 5,001,952,803 2,545,341,242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性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16,995,096 -10,485,163,649 8,097,204,594
2018年末 2017年末 2016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0,493,299,153 20,623,563,047 14,853,744,113
总资产 330,318,417,364 183,526,661,367 103,170,607,492
主要财务指标 2018年 2017年 2016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4.69 2.71 1.3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4.66 2.70 1.3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 3.39 2.25 1.15
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1.91 34.18 22.4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30.35 28.36 18.92
净资产收益率(%)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构成情况
序号 姓名 职务
1 王晓松 董事长、总裁
2 吕小平 董事
3 梁志诚 董事、联席总裁
4 陈德力 董事、联席总裁
5 袁伯银 董事、联席总裁
6 曹建新 独立董事
7 陈文化 独立董事
8 Aimin Yan 独立董事
9 陆忠明 监事会主席
10 汤国荣 监事
11 张国华 职工监事
12 管有冬 财务负责人
13 陈鹏 董事会秘书
二、激励计划目的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管理层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三、激励计划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计划的股权激励方式为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股票期权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已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1,166.36万股A股普通股股票。
四、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数量
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2,723.24万份,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约占本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25,672.4186万股的1.21%。其中,首次授予2,506.20万份,占本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25,672.4186万股的1.11%,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92.03%;预留217.04万份,占本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25,672.4186万股的0.10%,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7.97%。授予部分具体如下: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1,556.88万份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约占本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25,672.4186万股的0.69%。其中,首次授予1,451.50万份,占本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25,672.4186万股的0.64%,占本次授予股票期权总额的93.23%;预留105.38万份,占本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25,672.4186万股的0.05%,占本次授予股票期权总额的6.77%。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份股票期权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拥有在有效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1股公司股票的权利。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1,166.36万股公司限制性股票,
225,672.4186万股的0.52%。其中,首次授予1,054.70万股,占本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25,672.4186万股的0.47%,占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额的90.43%;预留111.66万股,占本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25,672.4186万股的0.05%,占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额的9.57%。
在本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或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将做相应的调整。
五、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分配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108人,包括:
1、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
本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以上激励对象中,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或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计划的考核期内在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任职。
预留权益授予的激励对象由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三)不能成为本计划激励对象的情形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告前6个月内知悉内幕信息而买卖公司股票的内幕交易行为或泄露内幕信息而导致内幕交易发生的,不得作为激励对象。
(四)激励对象的核实
1、本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
2、公司监事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计划前5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经公司董事会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亦应经公司监事会核实。
(五)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首次授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