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132号
债券代码:136264 债券简称:16隆基01
债券代码:113015 债券简称:隆基转债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18年11月1日、2018年11月2日、2018年11月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函证,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于2018年11月1日、2018年11月2日、2018年11月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根据“上海证券报”、“光伏们”、“集邦新能源网”等媒体报道、转载,为有序推进光伏发电有关工作,积极引导行业有序发展,2018年11月2日上午,国家能源局召开太阳能发电“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成果座谈会,听取有关方面对太阳能“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成果调整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根据报道,本次会议透露了光伏行业利好政策,主要涉及上调“十三五”光伏发电领域发展规划目标,行业去补贴节奏放缓,推动平价上网进程,以及户用分布式光伏与工商业分布式光伏进行单独管理的思路。
2、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
3、公司分别于2018年8月3日及8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会议及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方案的议案》等配股相关议案,拟按照每10股配售不超过3股的比例向原股东配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9亿元(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18年8月4日及8月21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本次配股事项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公司将根据配股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除上述事项外,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函问询确认,本公司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影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董事会声明
经公司董事会核实并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目前不存在任何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是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及报纸,有关信息请以公司指定媒体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