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71号
债券代码:136264 债券简称:16隆基01
债券代码:113015 债券简称:隆基转债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李振国先生的通知,根据其已披露的增持计划,李振国先生于近日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
公司控股股东李振国先生。
二、增持计划内容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7日和6月8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增持计划前次实施情况
除本次披露内容外,上述增持计划不涉及前次实施情况。
四、增持计划本次实施进展
李振国先生分别于2018年6月7日和6月8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增持明细如下:
增持日期 增持股数(股) 买入均价(元/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018-6-7 372,500 17.19 0.01%
2018-6-8 500,000 17.22 0.02%
备注:本表中的公司总股本为截至2018年5月31日总股本,以下相同。
增持计划本次实施前,李振国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417,842,137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14.97%,连同一致行动人李喜燕女士和李春安先生合计持股比例
变更为31.29%;本次增持后,李振国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418,714,637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15.00%,连同一致行动人李喜燕女士和李春安先生合计持股比
例变更为31.32%。
五、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沪市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在法定期限内,控股股东李振国先生将不会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在上述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