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网上资金申购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1、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2010年10月11日修订)和《关于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证监
会公告[2010]26号)的相关规定,对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上发行做出相关安排,
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
2、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上发行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下称“上交所”)交易系统,采用网上资金申购方式进行。关于网上
发行的有关规定,请查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沪市股票上
网发行资金申购实施办法》(2009年修订)。
3、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
投资,认真阅读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证券日报》上的《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投资风险
特别公告》。
重要提示
1、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发行人”或“隆基股份”)首次
公开发行不超过7,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下称“本次发行”)的申请
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346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人
及主承销商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
商)”)。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下称“网下发行”)与网上资
金申购发行(下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网下发行1,500万
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网上发行6,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80%。询价
对象为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0年10月11日修订)中界定的询
1
价对象的条件,且已经在中国证券业协会(下称“协会”)登记备案的机构,
包括国信证券已向协会备案的自主推荐询价对象。
3、本次发行价格区间为17.50元/股-21元/股(含上限和下限),由于网上
发行时本次发行价格尚未确定,参与网上资金申购的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
格区间上限(21元/股)进行申购。如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低于发行价格区间上
限,差价部分将于2012年3月30日(T+3日)与未中签的网上申购款同时退还给
网上申购投资者。
4、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新股申购。
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将不能参与网上发行。若配售对象同时参与网下发行
和网上发行的,网上发行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参与网下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
再参与网上新股申购,导致其申购无效的,由配售对象及管理该配售对象的询
价对象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5、本次网上发行日为2012年3月27日(T日),申购时间为上交所正常交易
时间(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申购简称为“隆基申购”;申
购代码为“780012”
6、本次网上发行,参加申购的单一证券账户的委托申购数量不得少于
1,000股,超过1,000股的必须是1,000股的整数倍,单一证券账户申购上限为6
万股。
7、单个投资者只能使用一个合格账户参与本次网上申购。证券账户注册资
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多个证券账
户(以2012年3月26日(T-1日)账户注册资料为准)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以
及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以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
购均为无效申购。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证券账户以及指定交易在不
同证券公司的企业年金账户可按现有开立账户参与申购(企业年金账户的指定
交易情况以2012年3月26日(T-1日)为准)。
8、本次网上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
9、本次发行可能出现回拨的情形:若2012年3月27日(T日)出现网上申购
不足的情况,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由参与网下发行的机构投资者认
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按比例进行配售,网下最终配售比例=网下最终发行
2
数量/发行价格以上的网下有效申购总量。上述机构投资者未能足额认购的部分
由主承销商推荐其他投资者认购;仍然认购不足的部分,由承销团包销。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并于2012
年3月28日(T+1日)公告回拨公告。
10、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网上发行,关于网下发行的具体规定,敬请参见
2012年3月26日(T-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及《证券日报》上的《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下
发行公告》。
11、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详细阅读2012年3月16日(T-7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
的《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和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备查文件可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查
询。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隆基股份 指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指符合本公告中有关申购规定的申购,包括:
1、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足额缴付申购款,申购数
量符合要求;
有效申购 2、单个投资者使用一个合格账户参与本次网上发行
的申购;
3、配售对象未参与网下初步询价,仅参与本次网上
发行的申购。
3
指2012年3月27日,为本次发行参与网上资金申购的
T日/网上资金申购日 投资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以发行价格区间上限申购
本次网上发行股票的日期
元 指人民币元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2、发行规模和发行结构
本次发行数量 7,500 万股,其中网下发行 1,5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0%;网上发行 6,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80%。
网下发行由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配售对象通过上
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下称“申购平台”)在发行价格区间内进行申购;网
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实施,投资者以发行价格区间上限缴纳申购款。
本次网下和网上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累计投
标询价及申购情况,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及
市场情况等,在发行价格区间内协商确定发行价格。最终确定的本次发行价格
将于2012年3月29日(T+2日)在《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
股定价、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中公布,并同时披露保荐人(主承
销商)提供的发行人研究报告的估值结论及对应的估值水平、发行人可比上市
公司的市盈率指标,以及所有配售对象的报价明细。
3、申购价格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区间为17.50元/股-21元/股(含上限和下限)。网上
资金申购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区间上限(21元/股)进行申购。
此发行价格区间对应的市盈率区间为:
(1)15.49倍至18.58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
会计准则确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1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
总股数计算);
(2)20.59倍至24.71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
会计准则确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1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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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股数计算)。
4、申购时间
2012年3月27日(T日),在上交所正常交易时间内(上午9:30至11:30,下
午13:00至15:00)进行。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
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5、申购简称和代码
申购简称为“隆基申购”;申购代码为“780012”。
6、发行地点
全国与上交所交易系统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
7、锁定期安排
网上发行投资者获配股票无锁定期,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
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网下配售对象获配股票的锁定期为3个月,锁定期自本次
网上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8、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
日期 发行安排
T-7 日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和《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
2012 年 3 月 16 日(周五) 告》
T-6 日
初步询价(通过申购平台)及现场推介
2012 年 3 月 19 日(周一)
T-5 日
初步询价(通过申购平台)
2012 年 3 月 20 日(周二)
T-4 日
初步询价(通过申购平台)及现场推介
2012 年 3 月 21 日(周三)
T-3 日 初步询价(通过申购平台)及现场推介
2012 年 3 月 22 日(周四) 初步询价截止日(15:00 截止)
T-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