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961 公司简称:株冶集团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刘朗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湘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潘帅
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减(%)
总资产 5,788,724,310.29 5,613,540,365.75 3.12
归属于上市公司 183,149,460.82 140,924,251.15 29.96
股东的净资产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 63,895,839.34 125,293,467.25 -49.00
现金流量净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4,055,809,892.29 3,422,576,847.41 18.50
归属于上市公司 57,338,069.38 41,708,932.70 37.47
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 19,754,101.85 764,617.16 2,483.53
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 不适用 不适用
收益率(%)
基 本每 股收 益 0.07 0.04 75
(元/股)
稀 释每 股收 益 0.07 0.04 75
(元/股)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
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 29,824,356.99 主要是递延收益摊销和
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 财政资金补助
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
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
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
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
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
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 8,127,109.45 主要是套期保值收益
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
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
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
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
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67,996.45
所得税影响额 -299,502.46
合计 37,583,967.53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 36,461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期末持股 比例 持有有限售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数量 (%) 条件股份数 股份状态 数量 股东性质
量
株洲冶炼集团有限责 212,248,593 40.24 0 无 0 国有法人
任公司
湖南有色金属有限公 14,355,222 2.72 0 无 0 国有法人
司
唐四霞 8,512,385 1.61 0 无 0 境内自然人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4,631,600 0.88 0 无 0 国有法人
冯伯楠 3,414,597 0.65 0 无 0 境内自然人
曾仙英 3,371,700 0.64 0 无 0 境内自然人
谢文澄 2,854,622 0.54 0 无 0 境内自然人
李春生 2,722,420 0.52 0 无 0 境内自然人
周恒 2,492,801 0.47 0 无 0 境内自然人
李好武 2,453,876 0.47 0 无 0 境内自然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的数量 种类 数量
株洲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12,248,593 人民币普通股 212,248,593
湖南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14,355,222 人民币普通股 14,355,222
唐四霞 8,512,385 人民币普通股 8,512,385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4,631,600 人民币普通股 4,631,600
冯伯楠 3,414,597 人民币普通股 3,414,597
曾仙英 3,371,700 人民币普通股 3,371,700
谢文澄 2,854,622 人民币普通股 2,854,622
李春生 2,722,420 人民币普通股 2,722,420
周恒 2,492,801 人民币普通股 2,492,801
李好武 2,453,876 人民币普通股 2,453,876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上述股东中株洲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湖南有色金属
有限公司保持一致行动关系。根据《股东协议》约定,湖
南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作为上市公司的股东在行使提案权、
或在股东大会上行使表决权时,均将作为株洲冶炼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的一致行动人,按照株洲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的意见行使。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无
的说明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
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及原因
货币资金:较期初增加66.26%,主要是期末备付原料款增加。
应收账款:较期初增加58.35%,主要是期末信用营销内的应收货款增加。
应收款项融资:较期初增加4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