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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925 沪市 苏能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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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能股份: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7

苏能股份: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925          证券简称:苏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0
 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贾汪区整区制分布式光伏开发项目

      投资金额:投资约 12.46 亿元人民币。资金筹措方式为自有资金和自筹
      资金。

      相关风险提示

  1、光伏电站运营风险概况:光伏电站具有一次性投入大、建设周期短、收益周期长、运行维护复杂的特点。这些特点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光伏电站的运营风险类型。光伏电站的运营风险包括:电站建设质量风险、运营维护风险、收益保证风险等。

  2、电站建设质量风险:电站建设过程包括:设计规划、设备采购、施工建设等环节。

  3、运营维护风险:光伏电站的预期收益建立在对光伏电站预期发电量的基础上。现阶段对光伏电站发电量的预估主要是依据当地光照资源和设备的正常老化衰减率。

  4、收益保证风险:收益保证风险主要为电费回款风险、设备系统效率衰减较快和运维不到位造成发电量不足。

  5、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能股份”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省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能投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与江苏城旅新能源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成立了合资公司苏能(徐州贾汪)光伏发电有限公司,苏能(徐州贾汪)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拟在贾汪区全域开发光伏电站项目,投资金额约 12.46 亿元。

  2022 年 8 月,江苏能投公司与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政府签订了全域新能源开
发协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简介

  1、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

  项目投资约 12.46 亿元人民币,投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
  2、项目实施主体

  江苏能投公司与贾汪区下属江苏城旅新能源管理有限公司成立的合资公司苏能(徐州贾汪)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名称:苏能(徐州贾汪)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金:500 万元人民币

  (4)出资方式:货币出资

  (5)注册地址:徐州市贾汪区青山泉镇徐工配套产业园 108 室


  (6)股权结构:江苏省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占股 51%,江苏城旅新能源管理有限公司占股 49%。

  其中,参股股东基本情况:

  江苏城旅新能源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20 年 9 月 4 日,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 万元,为徐州市贾汪城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经营燃气经营、燃气汽车加气经营、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等。未提供相关财务数据。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电气安装服务。一般项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项目的实施地点:徐州市贾汪区,位于徐州市主城东北,下辖 5 个镇、5 个街道、1 个省级经济开发区、1 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1 个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筹),面积 612 平方公里,人口 52 万。

  (9)项目建设周期

  本项目分批、分项目按建设程序逐步开工建设,力争三年内完成全域光伏投资建设。

  (10)项目产品

  本项目拟使用贾汪区整区可利用屋顶,包括区域内党政机关、公共建筑(包括学校、医院、街道办、村委会等)、工商业厂房(包括生产制造企业、商业等)、农村居民建筑等建筑物屋顶铺设分布式光伏,可利用屋顶面积约 356.64 万平方米。设计总装机容量 300MW,年平均发电量约 30847.51 万 kWh,所发电量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为电网和企业提供清洁的电力产品。

    (二)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

  国务院下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将新能源列为战略新兴产业。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符合国家绿色能源发展方向和“碳达峰、碳中和”长远规划。

  2、保障江苏能源安全

  目前外电入苏占比高达 30%,加之燃料价格高企,影响省内火电企业的稳定运行。在贾汪区域内开发分布式光伏项目,有利于增强公司“保障江苏能源安全”的能力和保供的渠道。

  3、公司产业发展的需要

  作为旗下有较多火电产业的公司,发展新能源符合公司绿色转型整体发展战略,有利于优化能源结构,推进产业调整,更好的融入地方经济发展。在国家政策的引导下,新能源产业在“十四五”时期将迎来快速发展。特别是 2021 年碳交易正式铺开,新能源的规模将直接影响电力板块的行业话语权和竞争力。

  4、实现综合效益的需要

  项目属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经济上有一定优势。同时,随着国家能源行业低碳化发展趋势以及碳排放权交易的实施,光伏发电作为清洁能源的一种,未来存在一定的潜在收益。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投资建设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可达到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节约不可再生化石资源的目的,将大大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同时还可节约大量淡水资源,对改善大气环境有积极的作用。

  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

    (一)光伏电站运营风险概况

  光伏电站具有一次性投入大、建设周期短、收益周期长、运行维护复杂的特点。这些特点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光伏电站的运营风险类型。光伏电站的运营风险包括:电站建设质量风险、运营维护风险、收益保证风险等。因此对光伏电站的运营风险应从光伏电站的电站建设质量、运营维护、收益保证等多个方面进行分析。

    (二)电站建设质量风险

  电站建设过程包括:设计规划、设备采购、施工建设等环节,电站施工建设期间的风险包括:基础土建不合格,电气结构的敷设不合理,施工操作不规范,野蛮安装造成的设备受损等现象。为规避施工建设风险,应严格监督把握施工管理,降低风险。

    (三)运营维护风险

  光伏电站的预期收益建立在对光伏电站预期发电量的基础上。现阶段对光伏电站发电量的预估主要是依据当地光照资源和设备的正常老化衰减率。为规避光伏电站运营维护风险,需加强运维管理,确保发电量,制定相应的奖惩机制。
    (四)收益保证风险

  收益保证风险主要为电费回款风险、设备系统效率衰减较快和运维不到位造成发电量不足。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防控:

  1、可请当地供电局代收电费,减少回款风险。

  2、光伏电站主要设备(组件、逆变器)严格按照主流产品技术要求进行采购并做好相关试验及验收检查。

  3、运维问题:加强运维管理,在签订运维合同时明确保发电量,并制定相
应的奖惩机制。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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