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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919:江苏银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第二次)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公告日期:2016-07-05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第二次)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银行”、“发行人”或“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115,445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 2016】
1181 号文核准。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
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
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为中银国际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银国际证券”或“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联
席主承销商为中银国际证券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
证券”或“联席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经完成,拟定的发行价格为 6.27 元/股,对应的
2015 年摊薄后市盈率为 7.64 倍 (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
股本计算),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货币金融服务业”( J66)最近一个
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6.10 倍)。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 2015 年摊薄后市盈率高于
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
盈率回归,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根据《关于加强新股发行监管的措施》(证监会公告[2014]4 号)等相关规
定,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公告的时间
分别为 2016 年 6 月 28 日、 2016 年 7 月 5 日和 2016 年 7 月 12 日,后续发行
时间安排将会递延,提请投资者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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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定于 2016 年 6 月 29 日进行的网上、网下申购将推迟至 2016 年 7 月 20
日,并推迟刊登发行公告。原定于 2016 年 6 月 28 日举行的网上路演推迟至 2016
年 7 月 19 日。
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一)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
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
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二)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缴款、发行中止等环节发生重
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可
比公司估值水平、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投资者结构等因素,协
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6.27 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16 年 7 月 20 日( 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
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16 年 7 月 20
日( 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30-11:30,
13:00-15:00。
2、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按照申购价格从高到低进行
排序并计算出每个价格上所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总量后, 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
高的部分,剔除部分不低于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10%。如被剔除部分
的最低价格所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总量大于拟剔除数量时, 该档价格的申购将按照
拟申购数量由少至多依次剔除, 若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相同的则按照申报时间
由晚至早的顺序依次剔除(申报时间以在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中的记录为准),
直至满足拟剔除数量的要求。当最高申购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
格的申购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 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 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
股申购。
4、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初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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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 《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
公告》”),于 2016 年 7 月 22 日( T+2 日) 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
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
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16 年 7 月 22 日( T+2 日)日终
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
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
5、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
量的 70%时,联席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
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6、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
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联席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
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
缴款的情形时, 6 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三)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须认真阅读 2016 年 6 月 20 日刊登
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江苏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
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
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
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
资者自行承担。
(四)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自本次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
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流通。请投资者务必注意由于上市首日股票流通量增加导致
的投资风险。
本次发行前的股份有限售期,有关限售承诺及限售期安排详见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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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公司治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 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做出的自愿承诺。
(五)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的剩余报价及申购情
况,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可比公司估值水平、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募集资
金需求、投资者结构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6.27 元/股,此价格对应
的市盈率为:
1、 7.64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
低的 2015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 6.88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
低的 2015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六)本次发行价格为 6.27 元/股,可能存在估值过高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
风险。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发行人属于 J66 货币金融服务
业,截止 2016 年 6 月 24 日( T-3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 J66 货币金融
服务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6.10 倍,主要原因如下:
发行人处于货币金融服务业,中证指数发行的货币金融服务业共有 16 家,
其中: 3 家城商行与发行人较为可比;其余 5 家大型商业银行与 8 家股份制银行
与城商行存在一定差异。江苏银行地处经济发达地区,为深耕本地并向其他经济
基础雄厚城市扩张的发展模式,并在经营管理上有较大的灵活性及创新性,具有
一定差异化优势,故而较大型商业银行及股份制银行相比,估值水平存在一定差
异。
以 2015 年期末股本摊薄每股收益及截至 2016 年 6 月 24 日( T-3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当日)的均价计算,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T-3日前 20个交易日
均价(含当日)
(元/股)
每股收益
( 2015 年)
(元/股)
2015 年静态
市盈率
002142 宁波银行 14.53 1.6781 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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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T-3日前 20个交易日
均价(含当日)
(元/股)
每股收益
( 2015 年)
(元/股)
2015 年静态
市盈率
601009 南京银行注 9.50 1.1554 8.22
601169 北京银行 10.45 1.3288 7.86
平均值 8.25
注:南京银行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 10 股派送现金股利 4 元人民币(含税),以
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 2016 年 6 月 7 日为除权除息日以及现金红利发放
日。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为 12.22 元/股,复权后均价 9.50 元/股。南京银行 2015 年期末股
本摊薄每股收益为 2.0798 元/股,若以目前的股本数模拟计算则为 1.1554 元/股。
综合考虑上述因素,本次发行价格为 6.27 元/股,对应的 2015 年摊薄后市
盈率为 7.64 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货币金融服务业最近一个月平均
静态市盈率 6.10 倍,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回归,股价下
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
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投资。
(七)提请投资者关注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投
资者报价情况详见 2016 年 6 月 28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江苏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结果及推迟发行公告》。
(八)本次发行定价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投资者基
于真实认购意愿报价,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
人基本面、可比公司估值水平、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投资者结
构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
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九)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风险。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
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
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均无
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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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计划募集资金使用量为 712,915.49 万元。若本
次发行成功,发行人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 723,840.15 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
10,924.66 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712,915.49 万元。存在因取得募集资
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
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十一)本次发行申购,任一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
购,所有参与本次网下询价、申购、配售的投资者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单个
投资者只能使用一个合格账户进行申购, 任何与上述规定相违背的申购均为无效
申购。
(十二)本次发行结束后, 需经上交所批准后, 方能在上交所公开挂牌交易。
如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
同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申购的投资者。
(十三)请投资者关注风险,当出现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