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70 证券简称:*ST 厦华 公告编号:临 2021-046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定,公司拟对
现行《公司章程》作部分修改。具体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
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
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
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
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 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
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 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
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 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 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购入包销售
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6 个月 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以及有国务院证券监督
时间限制。 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
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 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
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 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股权性质的证券。
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 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
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
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百零五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 其中设 第一百零五条 董事会由六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
董事长一名,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会设非独立董事 名,可以设副董事长。
六名,设独立董事三名。
第一百四十五条 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露的信息 第一百四十五条 监事应当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
真实、准确、完整。 确认意见,保证公司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百零二条 本章程所称“以上”、“以内”、 第二百零二条 本章程所称“以上”、“以内”、“以下”,
“以下”, 都含本数;“不满”、“以外”、“低于”、“多 都含本数;“以外”、“低于”、“多于”不含本数。
于”不含本数。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指派相关人员全权负责向公司登记机
关办理公司章程备案等所有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