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70 证券简称:ST 厦华 公告编号:2020-022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27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收到<执行裁定书>的公告》,因北
京市方圆公证处作出的相关公证书及(2019)京方圆执字第 00288 号执行证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赣州鑫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德昌行(北京)投资有限公司、王玲玲分别质押给申请执行人长城华西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什邡支行的 ST 厦华(证券代码:600870)59018396 股、9666667 股、21346500 股
股票,用于执行被执行人应履行的义务(详见公告编号:临 2020-003)。现根据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通知((2020)京 03 执 123 号),本次拟对其中已经取得处置权的80054109 股股票进行处置,占公司总股本的 15.30%;尚余 9977454 股股票未有处置,占公司总股本的 1.91%。
如本次拍卖完成,将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目前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可能将涉及竞拍、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如上述程序完成,公司将根据最终结果,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通知((2020)京 03 执 123 号)。长城华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什邡支行与王玲玲、王春芳、洪鸳鸯、王书同、厦门当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赣州鑫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鹰潭市当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德昌行(北京)投资有限公司等公证债权文书执行一案,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王玲玲、德昌行(北京)投资有限公司、赣州鑫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 ST 厦华(证券代码 600870)股票。本案拟对其中已经取得处
置权的 80054109 股股票进行处置。上述股票将于 2020 年 5 月 21 日发布拍卖公告,并于
2020 年 6 月 22 日上午 10 点至 2020 年 6 月 23 日上午 10 点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上进
行网络司法拍卖。
一、拍卖公告的主要内容:
今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已就长城华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什邡支行与王玲玲、王春芳、洪鸳鸯、王书同、厦门当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赣州鑫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鹰潭市当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德昌行(北京)投资有限公司等公证债权文书执行一案,在北京法院网、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发布股权拍卖公告,将公开拍卖王玲玲、德昌行(北京)投资有限公司、赣州鑫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 ST 厦华(证券代码 600870)80054109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15.30%,上述股份已全部被司法冻结。本次拍卖公告的主要情况如下: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将于 2020 年 6 月 22 日 10 时至 2020 年 6 月 23 日 10 时止
(延时的除外)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10/03 户名: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
一、拍卖标的
(1)王玲玲持有的 ST 厦华 11369046 股股票
本次拍卖为第一次拍卖,展示起拍价:2864.99959 万元;保证金:143.25 万元;增价
幅度:10 万元。
特别提醒:股票划拨产生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本次针对股票的网络司法拍卖的起拍价为拍卖日前 30 个交易日均价的 90%或前一日
收盘价中低者确定。展示保留价为 2864.99959 万元,保证金为 143.25 万元,加价幅度为人民币 10 万元。展示起拍价即为展示保留价。
(2)赣州鑫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 ST 厦华 59018396 股股票
本次拍卖为第一次拍卖,展示起拍价:14872.63579 万元;保证金:743.6318 万元;
增价幅度:50 万元。
特别提醒:股票划拨产生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本次针对股票的网络司法拍卖的起拍价为拍卖日前 30 个交易日均价的 90%或前一日
收盘价中低者确定。展示保留价为 14872.63579 万元,保证金为 743.6318 万元,加价幅度为人民币 50 万元。展示起拍价即为展示保留价。
(3)德昌行(北京)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 ST 厦华 9666667 股股票
本次拍卖为第一次拍卖,展示起拍价:2436.00008 万元;保证金:121.8001 万元;增
价幅度:10 万元。
特别提醒:股票划拨产生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本次针对股票的网络司法拍卖的起拍价为拍卖日前 30 个交易日均价的 90%或前一日
收盘价中低者确定。展示保留价为 2436.00008 万元,保证金为 121.8001 万元,加价幅度为人民币 10 万元。展示起拍价即为展示保留价。
二、延时出价: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 5 分
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 5 分钟。
三、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四、参加竞拍主体: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如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五、拍卖保证金及余款支付: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 2020 年 7 月 8 日 17
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2020)京 03 执 123 号(注:括号为英文半角);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正阳门支行,账号:020005933804151761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标的专项咨询电话:夏先生:15010778894
法院监督电话:白法官 010-84773629(竞买程序事宜);王法官:010-84773666(成
交后交接事宜)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12368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西路 81 号
具体详细内容以北京法院网、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发布的股权拍卖公告为准。
二、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玲玲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共计持有本公司 133,126,542 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 25.44%,其中持有本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06,956,542 股股份,占本公司表决权总数的 20.44%;此次拟被司法拍卖的本公司股份共计 80,054,109 股,占其所持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 74.85%,占本公司表决权总数的 15.30%;该部分股份处于质押状态并被司法冻结。如本次拍卖完成,王玲玲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持有本公司
53,072,433 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 10.14%,其中持有本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6,902,433 股股权,占本公司表决权总数的 5.14%,将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目前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可能将涉及竞拍、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如上述程序完成,公司将根据最终结果,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将密切关注该股权拍卖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督促相关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发布的信息以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