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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870:ST厦华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19-09-24


证券代码:600870              证券简称:ST 厦华              公告编号:2019-064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将被司法拍卖的股份为公司股东嘉兴融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融仁”)持有的公司 7,241.6 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13.84%。本次拍卖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目前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可能将涉及竞拍、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如上述程序完成,公司将根据最终结果,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厦华电子”)于近日获悉,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已就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证券”)诉嘉兴融仁实现担保物权一案,在“淘宝网”(www.taobao.com)发布股权拍卖公告,将公开拍卖嘉兴融仁持有的公司 7,241.6 万股股权,占公司总股本的 13.84%,上述股份已全部被司法冻结。现将本次拍卖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拍卖公告的主要内容:

    1、拍卖标的:嘉兴融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厦华电子,证券代码 600870)7241.6 万股股票。

    协议价:23245.536 万元(3.21 元/股)

    起拍价:23245.536 万元(3.21 元/股);保证金:2325 万元;增价幅度:100 万元
及其倍数。

    2、拍卖时间:2019 年 11 月 2 日 10 时至 2019 年 11 月 3 日 10 时止(延时除外)。
    3、竞买人须为与拍卖标的相适应的符合相应法律法规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竞买人须自行了解拍卖标的过户相关的限制政策及规定。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
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回原支付账户。

    4、竞买人及一致行动人已经持有的该上市公司股份数额和其竞买的股份数额累计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数额的 30%。如竞买人及一致行动人累计持有该上市公司股份数额已经达到 30%仍参与竞买的,应当按照《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办理。

    5、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同时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在拍品竞拍结束的前 5 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那么该次拍卖时间在此次出价时间的基础上自动延时 5 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拍时,拍卖结束,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

    6、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可向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市房地产拍卖行咨询。

    7、特别提醒: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8、拍卖成交余款须于 2019 年 11 月 22 日 16:00 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9、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10、拍卖成交且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后,须等待法院办理解封手续后,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法院提供的相关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登记部门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在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中所发生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在辅助机构的陪同下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若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标的可能存在的其他欠费均由买受人支付。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支付。

    11、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 2019 年 10 月 30 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
联系。


    12、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于 2019 年 10
月 30 日 11 时前通过辅助机构向法院提交审批材料,经法院确认后再到网络拍卖平台报名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13、本次拍卖事项经辅助机构以 EMS 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相关当事人拍卖信息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市房地产拍卖行

    咨询电话:021-54010871、13601905410 徐先生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1255 号

    举报监督电话:021-20287502

    二、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嘉兴融仁持有本公司股份 72,418,02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84%,系公司单一持股第一大股东,但非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将被司法拍卖的股份为嘉兴融仁持有的公司 7241.6 万股股权,占公司总股本的 13.84%,该部分股份处于质押状态并被司法冻结。如本次拍卖完成,嘉兴融仁将持有本公司 2,029 股股权。

    本次拍卖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目前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可能将涉及竞拍、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如上述程序完成,公司将根据最终结果,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将密切关注该股权拍卖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督促相关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发布的信息以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