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京城股份 编号:临2024-046
北 京 京 城 机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BEIJING JINGCHENG MACHINERY ELECTRIC COMPANY 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临
时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11 人,实际
出席会议的董事 11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所有适用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审议通过《关于提前终止亦创园区房屋租赁及物业服务的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为配合亦创园区的改建工作,按照开发区对场地的腾退要求,同意提前终止与北人设备签署的位于亦创园区的房屋租赁合同及物业服务管理协议的相关关联交易协议。详细内容请见同日披露的《关于提前终止亦创园区房屋租赁及物业服务的关联交易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48)。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李俊杰先生、吴燕璋先生、周永军先生、成磊先生、满会勇先生及
李春枝女士回避表决,本议案的有效表决 5 票。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子公司北京天海工业有限公司下属公司北京天海氢能装备有限公司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的议案》
同意公司子公司北京天海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海工业”)以资本公积增资的方式对其全资子公司北京天海氢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海氢
能”)增资人民币 14,000 万元。增资完成后,天海工业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海氢能仍为公司全资附属公司。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 11 票。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增资北京天海氢能装备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人民币 20,000 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北京天海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海工业”)以一元每注册资本进行增资。
同意天海工业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人民币 20,000 万元向其全资子公司北京天海氢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海氢能”)以一元每注册资本进行增资。
增资完成后,天海工业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海氢能仍为公司全资附属公司。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 11 票。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更换第十一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由于吴燕璋先生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非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务,成磊先生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职务,公司董事
会已接受他们的辞职,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生效。根据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的提名,董事会同意王凯先生(简历见附件)接替吴燕璋先生、赵细华先生(简历见附件)接替成磊先生,担任第十一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建议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为止。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 11 票。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薪酬及订立书面合同的议案》
非执行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非执行董事候选人获任后,公司拟与其签订非执行董事服务合约,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 11 票。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30 日
附件
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凯,中国国籍,男,45 岁,工学学士,工程硕士,工程师;王先生曾任北京现代京城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团委副书记、管理部人事科科长;北京京城重工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副部长、运营管理部副部长(主持工作)、运营管理部部长、生产总监、生产本部总经理、采购本部总经理、外派意大利 TGF 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党总支副书记、总经理、董事。现任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发展部部长。
赵细华,中国国籍,男,52 岁,工学学士,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工程师;赵先生曾任北京重型电机厂锻压分厂技术员,团委组织委员、副书记、书记,电镀分厂副厂长、党支部书记,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人事、招聘、培训、劳动考核、派出人员管理主管;北京华德液压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北京京城华德液压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华德液压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副部长(挂职)、北京京城华德液压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北京华德液压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北京北重汽轮电机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总法律顾问;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巡察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现任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组织部(人力资源部)部长、巡察办公室主任。
王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城机电”)投资发展部部长、赵先生为京城机电组织部(人力资源部)部长、巡察办公室主任。除上文所披露情形外,王先生及赵先生与公司之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概无关系。王先生及赵先生亦无持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 571 章)第 XV 部所定义之任何公司股份权益及无于过去三年在其他于香港或海外上市公司担任董事或监事职务。
就王先生及赵先生而言,除上文披露外,并无任何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第 13.51(2) 条的任何规定而须予披露的其他资料,亦无其他事宜须公司
股东垂注。
于本公告日,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352 条保存的名册,公司候选董事概无
持有本公司股份、相关股份及债券的权益或淡仓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