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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837: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30

600837: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837        证券简称:海通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2-008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通知于 2022 年 3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
在公司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和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
事 11 人,实到董事 11 人。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周杰主持,8 位监事和董事会秘
书、合规总监、财务总监等公司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H 股)

  同意公司按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等要求编制的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A 股)。

  同意公司按《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等要求编制的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业绩公告(H 股)。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计,公司 2021 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2,826,517,065.48 元,母公司 2021 年净利润为 10,304,335,728.44 元。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在提取法定公积金、准备金后可以向投资者分配。公司按 2021 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0%分别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交易风险准备1,030,433,572.84 元,三项合计金额为 3,091,300,718.52 元,提取后公司 2021年当年可供投资者现金分配的利润为 7,213,035,009.92 元;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 26,119,698,623.49 元,加公司本年由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未分配利润113,094,318.82 元,减公司本年实施 2020 年年度利润方案分配的股利
3,266,050,000.00 元,母公司 2021 年年末未分配利润为 30,179,777,952.23 元。
从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等综合因素考虑,建议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以本次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分红派息的股权
登记日登记在册的 A 股股东和 H 股股东,每 10 股分配现金红利 3.00 元(含
税),分配现金红利总额为 3,919,260,000.00 元,占 2021 年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56%。分配现金红利总额及分红比例将由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时公司的总股本决定,2021 年度剩余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

  2.现金红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公司 A 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公司 H 股股东支付。港币实际派发金额按照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五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平均基准汇率计算。在批准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后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二个月内进行现金股利分配。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年度合规报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五、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六、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度关联交易专项稽核报告》

  表决结果:[11]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七、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八、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分别负责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等提供相关的境内及境外审计服务及审阅服务,聘期一年。因审计内容增加及公司业务发展等原因,2022 年度含内部控制的审计费用为 590 万元(其中:财务及专项监管报告审计费用 55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 40 万元),较2021 年度增加 70 万元。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公允地反映公
司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及 2021 年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对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各项需要计提减值的资产进行了预期信用损失评估
和减值测试,在 2021 年 1-9 月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基础上(详见公司于 2021
年10月29日披露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公司 2021 年 10-12 月计提信用资产减值损失人民币 183,317.32 万元,计提其
他资产减值损失人民币 44,959.50 万元,合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228,276.82 万元,对净利润的影响超过公司 2020 年经审计的净利润的 10%,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1 年 10-12 月      2021 年计提金额
                                  计提金额

 一、信用减值损失                        183,317.32          335,167.38

 其中: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83,378.79          78,195.57


      应收融资租赁款                    34,665.57          106,288.20

      其他贷款和应收款项                32,604.65          51,258.00

      融出资金                            17,069.23          48,526.18

      其他                                15,599.08          50,899.43

 二、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44,959.50          49,916.80

 其中:商誉                                41,464.50          41,464.50

      其他                                3,495.00            8,452.30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资产及财务状况。目前公司经营状况正常,各项业务稳定,资产结构良好,流动性较强,各项风险控制指标均符合监管要求。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阅。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反洗钱工作专项稽核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发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事项进行一般性授权,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发行主体、发行方式及发行规模:公司或公司附属公司(包括全资和控股附属公司,下同)作为发行主体。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按相关规定由相关监管部门审批、备案或认可,以一次或多次或多期的形式在境内外向投资者公开或非公开发行。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规模(以发行后待偿还余额计算,以外币发行的,按照该次发行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折算)合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额的400%,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具体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上限的相关要求。

  (2)品种:境内发行的公司债券、短期公司债券、金融债、次级债券、永续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票据)、收益凭证、收益权转让、贷款(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及银团贷款等)以及其它按相关规定经监管机构及其它相关部门审批、备案或认可的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境外发行的外币或离岸人民币债券、次级债券、中期票据计划下发行的公募债和私募债、票据(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票据)、永续债券、贷款(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及银团贷款等)以及其它按相关规定经监管机构及其它相关部门审批、备案或认可的境外债务融资工具。

  本议案中所称的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均不含转股条款;具体品种及清偿地位根据相关规定和发行时市场的实际情况确定。

  (3)期限:有固定期限的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均不超过15年(含1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无固定期限的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不受上述期限限制。

  (4)利率: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可以为固定利率和/或浮动利率,可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及相关规定确定发行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利率及其计算和支付方式。

  (5)发行价格:依照每次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价格。

  (6)担保及其它信用增级安排:根据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的特点及发行需
要,可采取内外部增信机制,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反)担保、商业保险、资产抵押、质押担保、支持函等形式。可以根据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特点及发行需要依法确定具体的担保及其它信用增级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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