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上海物贸 证券代码:A 股 600822 编号:临 2013-004
物贸 B 股 B 股 900927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百联集团财务责任有限公司
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公司与百联集团财务责任有限公司(筹建中)签订《金融服务框架
协议》,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贷款、结算及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
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金融服务。不存在重大风险。
●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为加强本公司的资金管理,提高风险管控能力,降低资金运营成本,提高资金运
用效益,公司拟与百联集团财务责任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本着公平合理、
互惠互利、自愿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财务公司为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贷款、结算及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
的其他金融服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不高于 9 亿元人民币;财务公司为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服务的年度贷款余额不低于 9 亿元人民币。
百联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同时持有财务公司 60%的股权,因此本次交
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关联方介绍
关联方名称:百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上海市中山南路 315 号 8 楼
注册资本:50,000 万元
主要股东:百联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30,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60%;上海友谊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20,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0%。
经营范围: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公司经营下列本外币业务:(1)
1
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2)协助成员
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3)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4)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
(5)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6)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7)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涉及;(8)吸收成员
单位的存款;(9)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10)从事同业拆借;(11)中国
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本次交易的关联方百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目前尚在筹建中。
三、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及定价依据
1、基本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财务公司开展存款、贷款、结算及其他金融服
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不高于 9 亿元人民币;财务公司为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服务的年度贷款余额不低于 9 亿元人民币。
2、定价依据。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时,遵循以下原则:
(1)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种类存款利率;
(2)贷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贷款利率;
(3)除存款和贷款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收费标准应不高于(或等于)国内
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1、合同签订:财务公司取得其《金融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由双
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本协议并加盖公章;
2、合同期限:本协议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止。本协议有效期
届满,双方如无异议,本协议自动延长三年,以此类推,本协议延期次数不受限制;
双方如有异议,应在期满前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本协议到期自动终止。
3、合同主要内容:
(1)财务公司根据公司需要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贷款、结算及经中国
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金融服务。财务公司承诺确保公司资金的
安全性、流动性及合理的收益性,并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更多的金融服务。
(2)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不高于 9 亿元人民币;财务公司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服务的年度贷款余额不低于 9 亿元人民币。
四、 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1、 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将成为
公司新的融资平台和资金管理平台。
2、 财务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服务,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和畅通的融资渠道,以满足公司再发展自身业务的同时降低融资成本的需求。财务公
司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服务,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
2
用效率。
3、 该关联交易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五、 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2013 年 1 月 24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物资贸易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百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关联交易的
议案》,关联方董事已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张世民先生、吴弘先生、徐志炯先生对该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
独立意见:
双方签订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有利于本公司获得更多的金融服务,降低金融
服务成本,有关交易的价格确定及其它主要条款对协议双方均是公平合理,符合公司
和股东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2、 经与会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 年 1 月 26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