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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811 沪市 东方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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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811:东方集团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30

600811:东方集团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0-019
债券代码:155175          债券简称:19 东方 01

债券代码:155495          债券简称:19 东方 02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综合考虑公司经营资金需求以及2019年内已实施的股份回购,公司董事会决定
      2019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9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83,628,763.42 元。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公司按母公司利润表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34,618,179.90 元,按 1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134,618,179.90 元,实际累计可供分配利润 5,357,284,703.02 元(含上年滚存未分配利润 5,045,187,465.97 元)。综合考虑公司经营资金需求以及 2019 年内已实施的股份回购,公司董事会决定 2019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现金分红事项的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于2019年2月20日至2019年9月16日期间以现金方式采用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55,425,3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9%,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479,471.35元(不含手续费)。公司2019年度以现金回购股份视同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4.35%。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2017年度至2019年度连续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与2019年度现金回购股份金额合计占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41.60%,符合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

  三、未分配利润的用途

  公司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公司主营业务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的发展需求。2020年,公司将进一步拓展品牌米、品牌豆制品及油脂加工等业务的市场和业务规模,加强农业供应链平台建设,公司投入的资金将相应增加;公司将继续通过投资并购、合资合作等方式在全国范围内寻找和整合优质资源,进入高毛利、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农业细分领域,实现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的全产业链延伸,提升主营业务盈利能力。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经综合考虑公司经营资金需求以及2019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公司董事会决定2019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满足公司主营业务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健康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与2019年度现金回购股份金额合计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符合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公司2019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认为:经综合考虑公司经营资金需求以及2019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公司董事会决定2019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公司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发展资金需求,确保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公司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与2019年度现金回购股份金额合计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符合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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