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华联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配股的再次提示公告
烟台华联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度配股方案已经中国证监会济南证券监管办公室济证公司字[2000]22号文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1]23号文核准通过。《配股说明书》刊登于2001年2月1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为方便广大投资者,现将本次配股的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公告如下:
1、配售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2、配售股票面值:每股人民币1.00元
3、配售股票价格:每股人民币11.00元
4、配股比例:以1999年12月31日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配3股;以现有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配2股。
5、配股数量:经财政部财管字[2000]246号文批复同意,本公司国家股股东以现金出资350万元认购相应股份,其余部分放弃;本公司第一大社会法人股股东以现金出资1000万元认购相应股份,其余部分放弃;其他社会法人股股东均承诺放弃本次配股权。向社会公众股股东可配售1003.554万股。
6、股权登记日:2001年3月1日
7、除权交易日:2001年3月2日
8、配股缴款起止日期:2001年3月2日至2001年3月15日(期内券商营业日),逾期未缴款者视为主动放弃配股认购权。
9、缴款地点:
(1)社会公众股股东在认购时间内,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等到其办理指定交易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公司营业柜台办理缴款手续。
(2)国家股股东、社会法人股股东在认购时间内,到本公司财务部办理缴款手续。
10、缴款办法:
(1)在配股缴款期间,社会公众股股东可在其办理指定交易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证券营业部申报认购配股,简称“烟发配股”,代码为:700766,认购配股数量限额为其在股权登记日持有股数乘以配股比例0.2后按四舍五入原则取整。
(2)国家股股东、社会法人股股东在认购时间内,到本公司财务部办理配股缴款手续。
11、逾期未被认购股份的处理办法:逾期未被认购的社会公众股配股权,由承销团根据承销协议包销。
12、获配股票的交易:本次配股后新增可流通部分的上市时间,将于本次配股缴款实施完毕并刊登股本变动公告时公告。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认购的配股暂时锁定。
本次国家股股东、社会法人股股东的配售部分暂不流通。
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有关情况,请查阅2001年2月1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本公司《配股说明书》。
13、咨询方式:
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杨剑波张建中
电话:0535-6624347
特此公告。
烟台华联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一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