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45 证券简称:闻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3
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授予预留部分权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预留权益授予日:2021 年 1 月 18 日;
预留权益授予数量:134.85 万股;其中股票期权 119.72 万份,限制性股
票 15.13 万股。
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第三十三会议于 2021 年 1 月 18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 2021 年 1 月 18 日为预留部分的授予日,向符
合条件的 280 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119.72 万份,行权价格为 122.66 元/份,
向符合条件的 69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5.13 万股,授予价格为 61.33 元/
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 年 5 月 6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2、2020 年 5 月 22 日,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3、2020 年 7 月 7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行权价格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1 年 1 月 1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十
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成就。
(二)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中授予条件的规定,在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方可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公司本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同意以 2021 年 1 月 18 日为预留部分的
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280 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119.72 万份,向符合条件的 69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5.13 万股。
(三)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情况说明
1、预留授予日
根据闻泰科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本次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
授予日为 2021 年 1 月 18 日。
2、预留授予数量
预留权益授予数量为 134.85 万股,其中股票期权 119.72 万份,限制性股票
15.13 万股。
3、预留授予人数
预留授予人数共计 288 人,其中股票期权授予人数为 280 人,限制性股票授
予人数为 69 人。
4、预留授予部分行权/授予价格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122.66 元/份,预留授予的限制股票授予价格为 61.33 元/股。
(1)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①预留股票期权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布前 1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每股 122.65 元;
②预留授予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易均价之一,即每股 106.40 元。
(2)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①预留授予公布前 1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50%,每股 61.33 元;
②预留授予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易均价之一的 50%,即每股 53.20 元。
5、股票来源
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 A 股普通股。
6、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限售期和行权/解除限售安排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和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84 个月。
(2)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及行权安排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等待期为自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授予日起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48 个月。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预留的股票期权 自预留部分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34%
第一个行权期 留部分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的股票期权 自预留部分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26%
第二个行权期 留部分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的股票期权 自预留部分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20%
第三个行权期 留部分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的股票期权 自预留部分授予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20%
第四个行权期 留部分授予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3)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及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相应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登记
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48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
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和红利同时按本激励计划进行锁定。解除限售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
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注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 自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 34%
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 自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 26%
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 自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 20%
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 自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后
第四个解除限售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 20%
之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7、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以下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1)获授的股票期权情况:
获授的股票期权 占预留部分授 占目前总股
人员 数量(万份) 予股票期权总 本的比例
数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61 人) 43.80 36.58% 0.04%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219 人) 75.93 63.42% 0.06%
合计(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