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新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厦门新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02年12月16日上午9:00在北京市海淀区金玉大厦8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公司监事会召集人梁凌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黎临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由于无线寻呼市场培育所需时间较长,为了集中资金发展主业,因此公司决定将其所持有的新通投资有限公司60%股权一次性转让给长沙大维科技有限公司。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一致审议通过公司的此次股权转让议案。此次转让股权单价为人民币1元/股,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叁仟万元(¥30,000,000.00)。
特此公告
厦门新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二月十六日
厦门新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交易概述
出售资产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新通投资有限公司
2、交易各方当事人名称:甲方为厦门新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持有60%股权。乙方为长沙大维科技有限公司。
3、交易事项:厦门新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决定将其所持有的新通投资有限公司60%股权一次性转让给长沙大维科技有限公司。
4、出售资产价格:转让股权单价为人民币1元/股,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叁仟万元(¥30,000,000.00)。
5、协议签署日期:2002年12月16日。
二、交易各方当事人情况介绍
1、厦门新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于1993年11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上市公司,公司注册地和主要办公地点为厦门市湖滨西路9号大西洋海景城A栋30层,法定代表人为刘黎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亿,税务登记证号码为350204154997229,主营业务为计算机软件开发和系统集成。
2、长沙大维科技有限公司是民营企业,公司注册地和主要办公地点为长沙市岳麓区魏家坡,法定代表人为袁沪,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税务登记证号码为430106734753327,主营业务为计算机软、硬件及其外部设备,计算机网络及系统集成的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及其相关的技术服务。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公司主要股东为厦门新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持有60%股权)、唐南萍(持有30%股权)、深圳市时代科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10%股权),主营业务为构建MOBITEX移动数据通信系统及以此系统为核心的各种终端产品和服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伍仟万元,设立时间为2001年12月28日,注册地点为长沙市芙蓉区五一东路153号金汇大厦7楼。此次转让有优先受让权的其他股东已放弃优先受让权。标的公司2002年11月30日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为:资产总额为¥50,000,000.00,负债总额为0,应收款项总额为¥29,431,951.50,净资产为¥50,000,000.00。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本次转让股权单价为人民币1元/股,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叁仟万元(¥30,000,000.00)。支付方式为协议签订生效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现金支付。
五、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无线寻呼市场培育所需时间较长,为了集中资金发展主业,公司进行了此次股权转让。转让后,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为公司集中力量开拓主业,加快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来源。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厦门新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股权转让协议
3、标的公司股东会决议和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厦门新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