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 2022-102 号
债券代码:163049 债券简称:19 东科 02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超过 1%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之控股股东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东阳光实
业”)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深圳东阳光实业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 27.97%降至
25.98%,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深圳东阳光实业发来的《关于通过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股份的告知函》,深圳东阳光实业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了公司无限售
条件流通股共计 6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9%,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
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名称 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东方花园 E 区 25 栋
信息披露义务
股东身份 公司控股股东
人基本信息
原持有公司股份 842,894,889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
本次减持前持股情况
例为 27.97%
减持比例
变动方式 股份种类 变动日期 减持数量(股)
权益变动情况 (%)
大宗交易 人民币普通股 2022-11-25 60,000,000 1.99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变动前 变动后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深圳东阳光实业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842,894,889 27.97 782,894,889 25.98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
产生重大影响,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
化。
2、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此前
承诺的情况。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
书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