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 2022-76 号
债券代码:163049 债券简称:19 东科 02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7 元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的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半年度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24,171,202.82 元,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合
并 报 表 口 径 未 分 配 利 润 5,464,906,731.18 元 , 母 公 司 未 分 配 利 润
3,080,066,828.28 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的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可参与分配的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7 元(含税)。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为 2,908,899,231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785,402,792.37 元(含税),占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125.83%。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的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等权利,因此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104,998,028 股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9 日召开第十一届第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中的有关要求,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发展规划以及整体财务状况等因素,兼顾了股东的合理回报诉求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所采取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盈利水平、可供分配利润的充裕程度及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7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