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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73 沪市 东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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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73:东阳光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30

600673:东阳光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 2021-71 号
债券代码:163048          债券简称:19 东科 01

债券代码:163049          债券简称:19 东科 02

债券代码:163150          债券简称:20 东科 01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 股股票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2021 年 9 月 28 日、2021 年 9 月 29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跌
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发函查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正在筹划的重大资产出售事项外,确认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 重大风险提示:

  1、截至 2021 年 9 月 29 日,公司的静态市盈率为 57.35 倍,高于公司所属
相关行业的平均静态市盈率;

  2、公司重大资产出售事项尚处于筹划阶段,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 A 股股票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2021 年 9 月 28 日、2021 年 9 月 29 日
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2021 年 9 月 1 日,公司披露了《东阳光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
的提示性公告》(临 2021-58 号),公司拟向关联方广东东阳光药业有限公司及/或其控股子公司转让公司所持有的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不超过51.41%股权(以下简称“重大资产出售”)。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项尚处于筹划阶段,具体交易方案尚需进一步论证、沟通,并履行必要的内外部决策和审批程序,
若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预计将在 2021 年 10 月 31 日前披露按照《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编制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本次交易草案。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张寓帅先生、郭梅兰女士,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事项以外,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权激励、股份回购、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自查,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或需要澄清、回应的媒体报道或者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风险

  公司 A 股股票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2021 年 9 月 28 日、2021 年 9 月 29 日
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股价剔除大盘和板块整体因
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截至 2021 年 9 月 29 日,公司的静态市盈率为 57.35
倍,高于计算机、通讯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的行业静态市盈率 46.5 倍、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的行业静态市盈率 46.7 倍、医药制造业的行业静态市盈率 38.3 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重大事项进展风险

  公司重大资产出售事项目前尚处于筹划阶段,具体方案尚需进一步论证,并最终由各方在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中确认,该交易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指定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以前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重大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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