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科 编号:临2017-53号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9月22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九届第三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卢建权、陈铁生为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已回避表决。
现将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2015年8月19日公司召开九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广东
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议案》,并经2015年9
月8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
股计划相关事宜。
2015年11月9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账户“平安证券—融耀阳光1号
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累计购入本公司股票16,931,828股,购买均价约为6.21元/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0.686%。上述购买的股票将按照规定予以锁定,锁定期自公告日起12个月。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15年8月20日、2015年8月26日、2015年
10月10日、2015年11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东
阳光科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5-36号)、《东阳光科关
于员工持股计划的进展公告》(临2015-51号)、《东阳光科关于员工持股计划
购买完成的公告》(临2015-57号)及相关公告。
二、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情况
根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不超过24
个月,自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算。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即将到期,但鉴于公司股票因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而处于停牌状态,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将持有股份全部变现并终止。同时,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了让公司员工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分享公司的成长收益,2017年9月21日公司召开了持有人会议,经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延长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期限为6个月。员工持股计划总金额12,000万元,其中公司员工通过合法薪资、自筹资金和控股股东借款认购份额4,000万元,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认购份额8,000万元。因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金到期,为保证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由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替换兴业银行所持有的所有份额。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经审议,认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展期事项已经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大会和公司第九届第三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各项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同意将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