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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望春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四年度配股说明书

公告日期:2000-10-14

             上海望春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四年度配股说明书

    公司名称:上海望春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北翟路1168号
    (临时办公地址:哈密路400号)
    主承销商: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信托投资公司
    配售类型:每股面值1.00元人民币,配售普通股(A)1356.735万股。
    配售价格:           配售比例:
    每股4.00元人民币    1:0.2
    (个人股股东可根据自己意愿决定是否以1:0.4受让发起法人股的部分配股权)
    重要问题提示: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本配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政府及国家证券管理部门对本次配股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配售的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和出实质性判断的或者保证,任何与此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绪言
    本说明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 》、《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暂行规定》、《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等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为本公司1994年4月16日第三次股东大会及12月17日一届十八次董事会通过的《上海望春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994年度增资配股方案报告》的决议而制定。经上海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沪证办[1994]148号文批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5]6号文批准实施。公司董事会全体人员对本说明书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本次配售的股票是根据本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发行的,除本公司董事会和主承销商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说明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二、配售发行的有关机构:
    1、股票上市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地址:黄浦路15号
    电话:021-3063290   传真:021-3068076
    2、发行人:
    (1)名称:上海望春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上海长宁区北翟路1168号 邮编:200335
    电话:021-2748803   021-2741106
    临时办公地:长宁区哈密路400号    邮编:021-2748907
    (3)法定代表人:李培佩
    (4)联系人:王建明
    3、主承销商:
    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信托投资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锡森
    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622弄7号     联系人:王建初
    电话:021-3727079
    4、股份登记机构  
    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    地址:上海闵行路67号
    电话:021-3564531            传真:021-3068555
    5、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经济贸易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北京东路431弄15号5层C.D层
    联系人:吴伯庆    李志强     传真:021-3219269
    6、会计师事务所:
    上海会计师务所
    地址:延安东路100号          联系人:徐惠勇
    电话:021-3264679            传真:021-3290719
    三、配售方案:
    1、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1元
    每股配股价:4.00元
    配售发行股份数量:1356.735万股
    2、股东配股比例:
    社会个人股每10股配售2股,各股东同时可根据自己的愿意决定是否从发起人股配股权转让中获得每10股配售4股,(转让的股份暂不上市流通)。
    社会法人股:每10股配售2股。
    发起法人股:共配售55.944万股。
    3、本次配股方式:股东凭持有股份按比例认购
    4、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及发行费用:
    可募集资金为5426.94万元,扣除本次配股的承销费54.27万元,预计实际配股款总额为5372.67万元人民币。
    5、股权登记日和除权基准日。
    股权登记日为1995年4月24日
    除权基准日为1959年4月25日
    6、发起法人股股东出让配股权的承诺:根据公司第三次股东大会以及一届十八次董事会的决议,经上海市长宁区新泾乡鑫达实业总公司公司鑫总发[1994]20号文,同意将600万股配股权转让给社会个人股股东,每股收取人民币0.20元转让费。根据国家有关政策,1995年内,在国务院就国家股、法人股的流通问题作出新的规定以前,由国家拥有和法人持有的本公司配股权出让后,受让者由此增加的股份暂不上市流通。
    社会法人股股东自行配售。
    7、本次配股前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1)公司配股前股权结构:
    总股本:6783.68万股
    其中:发起人3279.72万股,占总股本48.35%
    法人股2003.96万股,占总股本29.54%
    社会公众股1500万股,占总股本22.11%
    (2)本次按10:2的比例向全体股东持股,应配售股份总额,1356.735万股。
    其中:发起人股应认购655.944万股;
    法人股应认购400.791万股;
    社会公众股应认购300万股。
    由于发起人股股东配售股份资金上存在困难。发起人股东同意将配股权有权转让给社会公众股东。每股转让价0.20元,以上方式已经上海市长宁区新泾乡鑫达实业总公司认可。
    这样社会公众股除按10:2的配股比例配股之外,还可按10:4的比例受让发起人股东出让的本配股权。
    配股后公司股权结构:
    总股本:8104.41万股
    其中:
   (一)、尚未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3335.664万股 占总股本40.98%
    社会法人股:2404.746万股  占总股本29.54%
    2、其它
    发起人股转配部分:600万股 占总股本7.37%
    (二)已流通股份 
    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1800万股  占总股本22.11%。
    四、配股的认购方法:
    1、配股的认购方法:
    1、配股缴款的起止日期为1995年4月25日至1995年5月12日止,(期内券商营业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认购权。
    2、缴款地点:
    (1)社会个人股股东在认购时间内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公司营业柜台办理缴款手续。
    (2)社会法人股股东在认购时间内,凭原始收据、单位介绍信和法人股股东帐户卡,到农行上海信托投资公司办理缴款手续。
    地址:淮海中路622弄7号业务楼发行部
    (3)发起人股股东:(同上)
    3、缴款办法:
    各股东可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按以下方式认购本次配售及转配股份中的一份或全部。
    (1)、个人股东认购社会公众股配股部分时,填写"望春花配股"买入单,每股价格4.00元,配股数量的限额为其截止除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数乘以社会公众股配售比例(0.2)后取整,不足一股的部分不能认购。
    (2)、个人股东认购发起人股股权转配部分填写"望春花转让"买入单,每股单价4.20元,配股数量的限额为其截止除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乘以发起人股股东转配比例(0.4)后取整,不足一股的部分不能认购。
    (3)、发起人股股东在认购发起人股配股部分时,填写"望春花配股"买入单,每股4.00元,配股数量的限额为其截止除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数乘以(0.2)后取整,再减去转配的股份,不足一股的部分不能认购。
    (4)、法人股股东在认购法人股配股部分时,填写"望春花配股。买入单,每股4.00元,配股数量的限额为其截止除权登记持有的股数乘以(0.2)后取整,不足一股的部分不能认购。
    (5)、所配售股份取整后剩余部分,由承销商全部包销,个人股东如有疑议,可与承销商协商解决。
    (6)、逾期未被认购的股份的处理方法:截止1995年5月12日,未被认购的股份(包括转配部分),由承销商全部包销。
    五、获配股票的交易:
    1、获配股股票的可流通部分300万股,将于1995年5月15日在上海市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根据国家有关政策,1995年内,在国务院就国家股、法人股的流通问题作出新的规定以前,由国家拥有和法人持有的本公司配股权出让后,受让者由此增加的股份暂不上市流通。
    2、配股认购后产生的零股按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处理。
    六、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及盈利预测:
    本次配股预计将募集资金5372.67万股,公司将用于以下项目:
    1、投资项目:
    昆山市计委[昆计基(94)字第482号]关于望春花昆山分公司生产车间项目2950万元。
    上海市长宁区计委[长计计发(94)第179号]关于望春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建造原料仓库、自来水车间项目1500万元。
    上海市经委[沪经规(94)第382号]更新改造计划项目950万元。
    上海市科委[沪科(94)第170号]星火计划项目投资835万元。
    上海市经委[沪经规(94)第506号]三废治理计划项目458万元。
    以上项目总投资6693万元,不足部分由公司自行解决。
    2、配股后的效益预测:
    1995年盈利预测的主要内容摘要:单位万元
    主营业务收入:   20000
    主营利润:        2650
    投资收益:        2000
    利润总额:        4650
    税后利润:      4252.5
    股本总额:     8140.41
    每万股税后利润: 0.522
    七、风险因素及对策
    1、经营风险与对策:
    公司的前身是个乡镇企业,从加工型转向生产经营型,经过15年来市场的实践和发展,积累了较丰富的市场经济的经验,灵活地走上了自主生产、自主经营、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道路。同时公司利用外资创办中外合资企业,挤身国际市场,走外向型经济发展的道路,初次尝到了信贷资本转化为职能资本时所获得的成倍利润和利用国外资金获得的高额利润。
    随着市场销量和生产的发展,原材料没有国有企业的主渠道,需找米下锅,风险比较大,公司86年初向银行贷款,投资江苏、徐州、海门、湖北淞滋等产棉区,建立了五个棉纱基地,解决了棉纱供应问题,从而掌握了共、产、销的主动权,使望春花公司走上了市场经济的道路。
    2、市场风险与对策:
    公司为抢先占领市场,进行了产品结构、产业结构的调整,为适应市场,调整了生产组织,按照多品种、多型号、多色种、小批量组织生产,以满足国内外客商的需求;调整了产品结构,从单一狭幅平绒发展到宽幅平绒、纬重平绒和印花平绒、弹力平绒等,从而使产品在国内外市场保持旺销势头;调整了产业结构,开展多种经营业务,集工、科、贸于一体,使公司逐步走向发展外向化、经营多元化、生产集约化、体制集团化的道路。
    公司全面推广ISO--9002质量体系标准,争取年底通过国家"方圆"标志认证,并结合国外先进经验,推进望春花生产技术现代化、企业管理科学化和产品质量国际化,成为市场的主体。
    公司93年获"上海市质量管理标兵企业","望春花"牌平绒系列产品获部、市优质产品、上海市名牌产品,宽幅纺丝绒获泰国博览会金奖,公司在国内外建立了销售网点,公司产品以品质优良、信誉至上、价廉物美获得了中外客商的青睐。
    由于纺织产品市场竞争激